加速撞警后逃跑获刑七个月

(网络配图)

时隔 5 年半,撞伤交警后加速逃跑的尹某,被公安机关再次抓获归案,并因犯妨害公务罪获刑七个月。

事发 2012 年 12 月 20 日 10 时。当时,中山交警大队交警李某正在中山区友好路执勤。一辆宝来轿车违法通行,被交警示意停车。宝来轿车驾驶人尹某不仅未停车,还加速逃跑且撞倒李某。案发后,车主王某垫付了医疗费及其他费用 1.5 万元。

2013 年 3 月 28 日,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尹某偿还了王某垫付的费用。2015 年 9 月 10 日,中山区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向中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中山法院审查受理后,因案件不适宜简易程序审理,依法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不料尹某在取保候审期间脱逃,致使案件无法审理,遂裁定中止审理,现尹某已到案。

中山区人民检院指控,尹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 年 6 月 14 日,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该案。法院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法院认为,尹某采取暴力手段妨害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依法从重处罚;2007 年 4 月 27 日,尹某曾因盗窃罪被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8658 元,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后再次故意犯罪,应依法酌情从重处罚;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赔偿被害人的医疗费,可依法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尹某犯妨害公务罪,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自 2018 年 6 月 6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止。

半岛晨报、海力网记者岳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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