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两次遭人“咸猪手”,杭州萧山的一名女士十分懊恼
前不久,她报了警,得知真相后,她既愤怒又崩溃:
因为两次都是被同一人猥亵。
36岁的蒋女士在杭州萧山一家超市上班,因为家就住在不远处,所以下班后蒋女士经常步行回家。可就在前些天,出事了!
当晚10时许,蒋女士下班回家,走到蜀山街道附近的弄堂时,一个骑着电动车的年轻男子突然从蒋女士身后上来,冷不丁地伸手在她屁股上摸了一把。等蒋女士回过神来,男子已逃之夭夭。
(余某出现在案发地附近)
蜀山派出所接到蒋女士的报案后,迅速展开侦查。通过监控追踪和反复排查,民警发现,租住在案发地附近的余某嫌疑很大。但是,由于天黑光线较暗,监控视频中的嫌疑人比较模糊,一时不能完全确定。
通过进一步扩大侦查,民警发现,余某在案发不久前,正好在附近一家网吧上网,之后便骑着一辆电动车离开,正好与蒋女士遇袭的时间地点吻合。
通过反复比对,民警最终确定,余某就是猥亵嫌疑人。
(余某出现在网吧)
(余某跟踪受害者)
“电视和网络上学的,当时觉得好玩刺激。”1999年出生的余某来自江西,今年才满18岁,当民警问他,为何要猥亵妇女时,余某这样回答。
其实,这已经不是余某第一次犯案。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通过与被害人蒋女士的进一步沟通,蒋女士又向警方吐露了不久前的一次遭遇。
那是5月的一个晚上,几乎在同一地点,蒋女士也遭遇过猥亵。当时一名年轻男子骑着电动车从对面过来,突然伸手在蒋女士胸部摸了一把。
根据警方提供的信息,蒋女士仔细回忆后发现,两次猥亵她的是同一个人。
第一次被猥亵后,蒋女士出于种种顾虑,没有及时报案,如今得知两次猥亵自己的竟是同一人,令她既愤怒又崩溃。
经审讯,嫌疑人余某也对自己连续猥亵被害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被家人知道也很丢脸,希望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余某说,他还以为这种小事情警方不会管的,现在十分后悔。余某被萧山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
警方提醒:
夏季是女性遭受侵害的高发季节,女同胞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夜间尽量避免独行,在一些偏僻场所时更应提高警惕;
一旦遭遇不法侵害,首先应保证自身安全,想办法脱身,然后就近求助,并在第一时间报警,保存证据,配合警方抓捕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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