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的时候大家都会选择房子的户型,朝向,还有小区的环境设施这些都是买房时的重要参考标准。 现在的房价又居高不下,便宜点的几十万,贵的要上千万。所以对于大部分的家庭来说,选房的时候都会很慎重,生怕买到问题房。
詹女士在杭州某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花了1000多万,据她讲自己买的这套房是这个小区最好的一套。自己是付了全款的。因为自己一家人平常都生活在国外,所以最近专程回杭州来收房。可是在自己收房的时候却发现了问题。
詹女士讲,这套房子是上下两层,然后加一个地下室。可是自己发现地下室的面积被开发商私自占用了,现在出现了一个十几平方米的台子,这个很影响使用。因为要是装修完以后,人站上去都直不起腰来。而自己打听到,整个小区就她和另外一家地下室有这种情况,另一家被占用了两平方左右。詹女士认为自己花了最贵的价钱买到了最差的房子。随后她向开发公司反映了情况。
开发公司的人员表示,詹女士的房子是买的一二两层,地下一层属于附赠,不是詹女士买的一部分,所以不存在问题。可是詹女士却不这么认为,她认为这个地下室是捆绑销售的,也是花了钱的,可为什么所有地下室都没有这种情况,而自己的却不不一样。当时自己在交完钱以后就提出要到房子里看看,可是当时的销售告诉自己说房子都是一样的,可以去别的房子看看。现在詹女士认为他们是在故意隐瞒自己。而且当时自己买房的时候是很早的一批,有很大的选择余地,要是他们和自己讲了这个情况,自己肯定不会选择这一套。
可是开发公司的人却否认了这种说法,他们说每套房子都是存在着一些差异的,销售不可能会说每套房子都一样这样的话。而且当时与詹女士签合同的时候,詹女士也是知情的,因为我们当时有一张图纸是可以体现出这个平台的,而且詹女士也在上面签了字,所以根本就不存在隐瞒。公司会找出当时詹女士签字的那张图纸。
最后詹女士还是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他们在卖房的时候将关键信息给隐瞒了,导致自己花了高价却买了个最差的房子。自己会通过法律程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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