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童溺亡 敲响夏季儿童安全保护的警钟

6月24日下午3时许,临川区孝桥镇下璜村干港河发生一起溺水事故,孝桥镇黎坊村8名少年儿童结伴同行到村后的抚河支流干港河游玩,其中四人疑为溺水,目前已经打捞上来二男童,令人十分痛心的是,两人已不幸罹难!截止到记者24日晚23时30分发稿时,剩余两名儿童仍下落不明,仍在继续打捞搜寻中……(见6月25日的环球网)

两男童溺亡,还有两个儿童下落不明,让人心痛不已。这虽属于意外,但敲响了夏季儿童安全保护的警钟,各地理应警钟长鸣,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患于未然。

时下,天气越来越炎热,一些小学生由于自己的判断能力尚未成熟,还不知随便到河边、塘边、江边游泳的危险性,往往造成了令人心痛的悲剧。有资料显示,在我国,意外伤害占儿童死亡原因总数的26%以上,溺水事故已成为14岁以下儿童因意外死亡的主因之一。可见,儿童溺亡并非个案,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各地的政府部门、学校和家长理应警惕起来,筑牢儿童夏季安全保护网。

现实是,一些地方不是没有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只是这些措施一般都停留在出台“禁游令”、竖立警示牌、张贴警示标语上,没人去实地监督抓落实,导致这种“禁游令”沦为无力的“稻草人”。于是,一些不暗世事的儿童学生连“稻草人”也不看一眼,仍然我行我素,不该下河游泳非要下河游泳,以致儿童溺亡事故“涛声依旧”。

值得注意的是,如何去抓监管、抓落实不是没有办法。珠海市斗门区曾在各个游泳黑点喷涂和竖立禁游警示牌后,每天还派专人反复巡逻,巡查时间持续至10月份。这实则是在竖起警示牌的同时,还竖起了监管的责任心,把行动与责任有机结合,在“禁游令”出台与实施上再不是“雷声大,雨点小”,有效地保障了夏季儿童的人身安全。

两男童溺亡,虽发生在异地,但如果各地不敲响夏季儿童安全保护的警钟,这种悲剧就会发生在自己身边。因而,在涉及儿童学生生命安全问题上,来不得半点麻痹和侥幸,更不能放纵形式主义的敷衍行为和漠视生命的态度;必须多一些责任担当,多份关爱之心,防范在先,警惕在前,筑起夏季儿童安全保护网。

当然,在采取跟进措施防患于未然的同时,各地有关政府部门和学校还应该开展安全教育和游泳教育,并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成立相关的托管机构,让小学生们放暑假后有个合理的去处;或者推出适应小学生们参加的娱乐活动,解决他们“无处休闲”的问题等。只有吸取教训,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并进行合理的疏导与呵护,才能彻底地杜绝类似悲剧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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