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收养了20年的弃婴,把她抚养成人后对方非但不思养母的养育之恩,反倒做起了“家贼”,北京密云区的杜女士日前就遭遇了这样的事,自己7万余元的卖方款竟被养女李某偷偷转走并挥霍一空。
去年8月,杜女士到密云区某银行取钱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内足足少了7万元卖房款。一开始,杜女士以为遭遇盗刷便报了警。经查询后发现,这张卡上的钱是在此前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分了7次被分别取出的,银行记录进一步显示,提款时间都在凌晨2点到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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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这与盗刷行为的表现很不一样,那么取钱人到底是谁呢?警方循线下去,发现这些钱款最终都落到了一个名为“十八岁”的微信账号中,而该账号的注册手机号码经查询,竟是杜女士收养的小女儿——正在南京读大学的李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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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说起杜女士与养女的故事,要回到20年前。1998年的春夏时分,杜女士在密云区某桥边捡到了弃婴李某。当时的她还是一名襁褓中的孩子,随后,杜女士将其抱回家中,并办理了收养手续,并抚养至今。期间2009年杜女士的丈夫去世,近10年来,李某都是由杜女士单独含辛茹苦地抚养着,直至如今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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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养女马上就能自食其力,怎么突然出了盗窃家财的事?杜女士百思不得其解,在反复追问下,李某说出了原因。
原来,李某已经深陷校园贷的危机之中了。在校期间,她通过多个校园贷款APP借了不少钱,通过拆动墙补西墙的方式,购买化妆品、衣服、鞋和旅游。然而这样有借无还的借款方式迟早是要败露的,随着来要债的人越来越多,李某开始受到了人生威胁,最终产生了盗窃养母存款的念头,并最终且走养母的7万余元并挥霍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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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此案涉及家庭内部成员,只要报案人撤案可以免于追究责任。事发后,杜女士曾想原谅李某,也对李某进行过多次教育,然而李某却不思悔改,继续向同学和各大平台借款消费,致使杜女士的经济不堪重负。
反复考虑下,杜女士在今年1月解除了与李某的收养关系。近日,密云区人民检察院以该案涉嫌犯盗窃罪且数额巨大为由,将李某诉至法院。不过律师表示,介于李某有自首的情节,且案件发生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法院可对其从宽处理。案件将在近期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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