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给小三90万元分手费,正室称是夫妻共同财产,小三能拒还?

最近关于王宝强和马蓉的风波因为马蓉在媒体前的哭诉再次火了起来,当前社会各种小三事件与纠纷也层出不穷。

就在最近,江苏一对夫妻因为丈夫找小三,最终妻子周某把小三告上了法院。

据了解,周某与缪某结婚三十年,感情一直和睦。但是最近几年周某发现缪某在外面有了小三,有小三可不得了。最可恶的是缪某还给小三赠予了大量的钱财。海门法院包场法庭副厅长表示,在保持情人关系的期间,先后给了她情人一百二十几万,法院最终能够认定的扣除已经返还的钱款,还剩九十几万。周某当然想要追回这些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但小三以这是分手费,对她的补偿为由拒还。这就发生了上述的事情。

小三张某认为,做了缪某这么多年情人,为他堕胎多次,这不算精神身体的补偿费吗?而且之前双方在当地的派出所签署了一份协议,大体就是说双方之前的金钱往来,不再追究,作为小三身体上的补偿。

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缪某在赠予夫妻共同财产时未经过妻子的同意,该协议没有法律效用。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丈夫侵害了妻子的夫妻财产共有权,认定赠与的行为无效,判决情人将获赠的九十余万元返还。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所以法院的判决完全是合情理与法理的。

而网友看到这一新闻后,表示喜闻乐见。

这场闹剧也到此结束,头条哥只想说,插足别人婚姻,道理上总是站不住脚的,小三还是自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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