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二手烟官司获胜具有标本意义

2017年6月,因在普通旅客列车上遭遇二手烟,大学生李华(化名)将哈尔滨铁路局告上法庭,索赔购票款102.5元,同时要求取消有关站台及该趟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并赔偿精神损失费人民币1元等。6月25日下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铁路局在相关列车上拆除烟具,取消吸烟区。(6月26日《新京报》)

乘“绿皮车”吸二手烟,女大学生告铁路局;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一审宣判:要求铁路局在相关列车上拆除烟具,取消吸烟区。女大学生二手烟官司历经一年终于获胜值得点赞叫好!

有人认为,女大学生李华这是没事找事,多管闲事。笔者以为,女大学生李华的“香烟危害”官司打得好!这不是一元钱赔偿问题,而是维护公众不受二手烟危害,事关公众健康的大问题。

吸烟有害健康,这是地球人都知道的的危害性。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来自中国疾控中心的成人烟草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为27.7%,吸烟者总数为3.16亿,比2010年增加1500万,据统计,我国有超过7亿人暴露在二手烟下,每年有100万人死于和烟草有关的疾病。世界卫生组织2000年统计的资料显示,中国与吸烟相关的直接医疗费用已经达到17亿美元,中国因吸烟支出的医疗费用和损失的劳动力达50亿美元。

早在1991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总则中就规定:“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同时,从1993年开始,我国各地对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有了地方立法的“紧箍咒”。《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被称为“史上最严控烟令””。K1301次列车上有人吸烟,不但违反了《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和《天津市控烟条例》,而且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二条——列车属于“公共场所”,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普速列车不禁烟,与“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要求相悖。普列上与高速动车上都是公共场所,应该一律禁烟,不应该有等级之分。正如律师所说,在普通列车上吸烟一样有火灾危险,而且二手烟、三手烟对乘客,尤其是未成年人乘客危害也很大。普列禁烟,有法律依据、有现实必要性,而且能做到。即使如果普列上吸烟没有安全危害,本着人性化角度考虑,确实需要设立吸烟区,那么应该有封闭式的空间,不能有任何二手烟危害乘客身心健康的后遗症。

同公共场所二手烟危害作斗争,绝不能让女大学生一个人在战斗,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公共场所需要每一个人“出手灭烟”。为什么被称为“最严禁烟条例”,长期以来没有达到效果,禁烟20多年来,未开出一张罚单在全国已是普遍现象,无不凸显控烟条例的尴尬。同时也反映我们对禁烟缺乏河北女生李华这样的敢于较真“管闲事”精神和勇气。以推动公共场所禁烟条例的真正落实,确保公众不受二手烟的危害,维护公众身心健康安全,需要更多“李华”们的敢于较真精神。所以这一官司的胜利具有标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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