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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处置存在哪些难题?
司法处置中竞买门槛高
过户转让政策不明朗
并且需要国土房管部门协助执行
所以,
遇到农村集体土地性质房屋是唯一财产的,
法院就没辙了?
照样网拍!
夫妇无力还款,房屋被拍卖
近日,经过27轮竞价,缙云县法院以87万元的成交价,首次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出一套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
在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执行中,朱某和叶某夫妇2人超过还款期限且没有能力归还借款,债权人将2人诉至法院。但夫妇俩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就是贷款时抵押的一套农村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
缙云县法院在研究后决定以该案为契机,尝试启动农村集体土地性质房屋司法拍卖程序。执行人员先后与缙云县新建镇政府、县国土资源局和测绘大队进行协调,多渠道推进打通各路关卡,明确上述房产存在的瑕疵情况,并得到了国土部门的审核确认,也就是说,该处房产拍卖后,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当法院通知朱某夫妇在限定期限内腾房时,2人极不配合,牢牢坚守“阵地”。执行人员多次对朱某夫妇做思想工作,但2人仍拒不配合执行,因此被法院司法拘留。后来,朱某家人终于认识到执行的严肃性,主动搬出这套房屋。
最后以87万成交
2018年3月13日,缙云县法院依法对这套房屋进行查封与评估,然后将该房产在淘宝网挂拍。在拍卖公告中,缙云县法院注明了房产的瑕疵情况,同时明确了竞买人资格只限于与朱某同村人等限制条件。
拍卖一开始,这处集体土地上的房产拍卖吸引了不少人参与竞价,最终经过27次出价后以87万元最高价成交,此次农村集体土地性质房产的拍卖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至此,缙云县法院在探索解决执行难工作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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