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周至县法院执结了一起死亡赔偿金再分配纠纷,一男子因建筑施工事故意外死亡,劳务公司依照条例赔偿各项费用90余万元,但是,所有款项都被男子父母据为己有,死者妻子田某多次与公婆协商抚恤金分配问题,但均未达成共识。迫于无奈。田某只得带着未成年的女儿将公婆告上法庭,要求其依法返还属于自己和女儿的部分抚恤金。法院依法判决死者父母返还田某抚恤金45万。
判决生效后,死者父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考虑到此事特殊性,执行人员多次通过村委会做死者父母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主动履行判决,可每次得到的答复都是“除非死,否则谁都休想拿走半分钱。”当执行人员提到曾有人因拒不执行判决而被判刑罚时,死者父母态度明显转变,表示会尽快准备好全部款项返还田某。
6月26日,最后一笔款项打入田某账户,此案正式结束。
依照法律规定,父母,配偶,子女都享有领取抚恤金的平等权利,任何独占侵吞抚恤金的行为都是违背道德和法律的。
家中有亲人因故去世,所有亲属的悲痛和遗憾都是平等的,在抚恤金发放之前,几乎所有人都能和睦相处商议今后打算,也许还能共弃前嫌和好如初;但是在拨款后,几乎所有人都会毫不犹豫开始争抢。从单家独占到偏袒克扣,从前往亲属家打砸哭闹到对簿公堂,每个人都认为自己与死者关系更密切,理应得到更多,甚至有人为了钱不惜断绝血缘,舍弃亲情。
也许有人会认为这很丑恶,是亲情淡漠的表现。诚然,假如是外系亲属牵扯其中,不排除其榨取更多财富的几率,但若死者的父母和妻儿在相互纠缠,却很可能不是贪图富贵,而是在失去家庭经济支柱的情况下,希望能依靠这笔钱继续活下去。对于原本在家专心相夫教子的家庭主妇来说,丈夫的去世无异于暂时断绝家庭收入,若立刻找工作,孩子的照顾和教育就可能因此搁置;因此,总需要些外来资金供其将家庭琐事安排妥当再投入工作。而对痛失爱子的父母来说,抚恤金则会成为今后儿女多年孝顺的替代品和退休金的补充,毕竟无论卧病在床还是出现其他意外,都很难再有人能如亲儿般人财两出地尽心照顾。
在第一继承序列亲属争夺抚恤金问题中,原本便很难分辨对错。毕竟,双方均可能是需要同情关照的弱势群体,任何偏袒都可能造成不满。这原本,就只是一场未亡人在悲痛之余相互争夺更多生存权利的无意义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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