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秦州区人民法院日前接到了一起特殊的离婚诉讼,本地张小姐到法院起诉离婚,原因是自己当年并非自愿出嫁,而是替逃婚的姐姐“代嫁”。
今年26岁的张小姐,早在2010年就与现任丈夫何先生生活在一起。当时张小姐只有16岁,无法登记结婚手续。2012年9月,18岁的张小姐生了一个女儿,过上了一家三口的生活。直至2015年,张小姐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才与何先生领取了结婚证,成为了合法夫妻。
表现看起来,似乎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但张小姐表示自己和何先生的婚姻完全是一场“荒唐事”。原来,2010年时,何先生本来应该和张小姐的二姐举行婚礼。两家敲定了婚礼日期以后,本来都在筹备二姐的婚事。
想不到,就在婚期即将到来的时候,二姐却突然离家出走,逃掉了这门婚事。何先生的家人不愿善罢甘休,对张小姐二姐逃婚的事忿忿不平,多次上门争吵闹事。
当年张小姐只有16岁,不愿意看到家里每天被闹得鸡犬不宁,为了给何先生一个交代,张小姐表示愿意和何先生结婚,代替姐姐出嫁。
张小姐说,自己点头同意之后,何家人也表示接受,何先生和自己第二天就草草地办了一场婚礼,随后就开始同居。
对此前毫无感情基础的两人来说,共同生活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婚后不久,何先生离开老家外出打工,长期聚少离多更使两人感情无法稳固。
2012年张小姐生下一个女儿,本以为能够改善家庭关系,但何先生很少回家,几乎不照顾孩子,令她十分失望。2015年,张小姐终于得到一个“名分”,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家庭矛盾并没有改善,她与何先生仍然矛盾重重,经常吵架。
2016年年初,在一次激烈争吵后,张小姐愤然离开了家,独自外出打工,并开始考虑离婚。2年来,她反复思考自己的婚姻状况,认为自己这些年的生活太荒唐了,想要摆脱这一切重新开始。因此,在今年回到老家,开始起诉离婚。
想不到在庭审中,张小姐虽然主张夫妻感情破裂,坚决要离婚,但何先生却无论如何不肯离婚。最终,法院调解后驳回了张小姐的诉讼请求,婚姻不是儿戏,望两人再重新协商,对婚姻和家庭,以及孩子都应该有冷静周全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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