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啦 !7 月 1 日起 1550 元 / 月

为了进一步维护人们的广大人民的利益,各地陆续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就拿惠州来说吧,自从 7 月 1 号起,惠州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1550 元每月。

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出通知,2018 年 7 月 1 日起,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惠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 1550 元 / 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5.3 元 / 小时。

惠州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增加职工收入,特别是促进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

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试用期工资、公益性岗位工资以及单位歇业、停产等情况下工资、生活费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涨。

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增加职工收入,特别是促进提高低收入职工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试用期工资、公益性岗位工资以及单位歇业、停产等情况下工资、生活费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涨。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用人单位会将最低工资标准同单位的标准工资相混淆。目前部分用人单位把加班加点工资、内部福利待遇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资内,或采取提高劳动定额、降低计件单价、任意延长工作时间等手段来混淆或曲解最低工资的内涵,都是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

在下月发工资条的时候,可能很多人会发现,社保的 " 申报的月缴费工资 " 这项前半年和后半年是不一样的。这是因为很多地方的社保缴费基数都是在 7 月份开始调整的。

和社保缴费同样的道理,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公积金也将迎来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 7 月 1 日至当年的 6 月 30 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不少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 6 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加大最低工资标准的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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