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老总请客庆祝,被查醉驾法人地位不保

扬子晚报网6月28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江景轩 房蓓)6月26日晚上11点多,南京江北新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二大队在辖区江北大道快速路陆营路口开展晚间整治,查处了一例颇为奇特的醉驾案。当事人陈某因公司成立心情大好,邀请了一帮朋友吃饭喝酒庆祝,自知醉后不能开车的陈某在休息了7个小时后醒来,自觉酒劲已过,精神大振的他驾车上路,没想到遇夜查交警,一查竟然高达12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即将面临刑事处罚的陈某,恐公司的法人地位也不保。

当晚11点多,陈某赤裸着上身驾驶着一辆黑色的小轿车,这引起了值勤民警张文宇的注意,立即上前询问,并发现陈某满嘴酒气。经吹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面对如此数据,陈某是满脸的诧异,他疑惑地问道:“我中午喝的酒,一大觉都睡醒了,怎么还可能是醉驾呢?”据介绍,,陈某因公司注册成功,当天中午与好友相约庆祝,胡吃海喝到下午3时许才散去。随后,喝得神志模糊的陈某回到公司蒙头大睡,一觉睡醒已是晚上11点多,自觉酒劲已过头脑清醒的陈某就开着车上路了,没想到仍然被查出醉驾。

据民警介绍,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人在入学、参军、就业、办理移民、出国签证、留学等方面都会受到不利影响,还可能会给子女带来不利影响。而《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中也有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登记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因此,醉酒驾驶肇事被处以刑事处罚的司机,在被执行刑罚期间就无法作为法人代表开公司了。

民警提示,酒精在人体内的分解代谢需要时间,每个人对酒精的代谢能力不同,因此,血液中酒精浓度的降低时间有很大差别。甚至有的人头天喝了酒,第二天的酒精测试仍然会是酒驾状态,因此,饮酒一定要适量,如果饮酒较多,两天之内还是尽量不要开车。而根据道交法相关规定,判断一个司机酒驾或醉驾与否,并不以喝了多少酒,酒后休息了多久来判断,而是有明确的数字标准,体内的酒精含量一旦超过了标准,就可以认定为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

图为被查获的醉驾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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