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以色列第七轮科技研发合作联合资助项目的申请指南

一、重点领域

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先进制造和涉及民生改善的科技领域。二、资助金额

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资金的 50%。三、办理条件

(一)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申请单位已与以色列注册的企业等签订合作协议, 明确技术、人力、设备、资金投入及知识产权归属等权利义务,进行合作研发等科研活动,合作研发的成果由双方共有或者由中方所有。

(三)该项目为深圳市与以色列联合资助项目,申请单位的以色列合作方需同时按照以色列创新局指南要求,向以方提交项目申请材料。

(四)申请人应谨慎填写项目申报书的人员信息、研发内容、技术经济指标、经费安排等内容,申请书中内容将作为合同内容生成依据。

(五)项目申报材料中拟取得的学术、技术及经济效等指标应严肃、科学,申报指标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过程管理、验收结题及项目评估的依据,原则上不予调整。

(六)项目负责人应当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六)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七)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复印件;

(八)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九)与境外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书复印件。五、申请时间

1.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30日。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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