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男子身绑爆竹手持汽油阻扰施工,被控危害公共安全受审

原标题:常州一男子身绑爆竹手持汽油阻扰施工,被控危害公共安全受审6月28日,曹亚军因身绑20个爆竹、左手持1个装有汽油的塑料瓶阻挠施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在江苏常州新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该案未当庭宣判。

1963年出生的曹亚军是常州市人,他在常州新北区薛家镇船坊村有承包地。2017年7月15日上午,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玉龙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施工队对船坊村委茅家塘地块进行土地平整施工,期间曹亚军及其妻子到现场阻挠。

出庭通知书 本文图均为 上游新闻 图

检方指控,施工现场位于曹亚军所承包的土地外围,曹亚军身绑1捆共20个爆竹、左手持1个装有汽油的塑料瓶、右手持1个打火机,对施工现场十余名人员进行言语威胁,并阻挠施工。

在此过程中,还有人帮助曹亚军拍摄视频,并言语挑唆、鼓动曹亚军。施工被迫停止20余分钟。曹亚军见到施工停止后,便离开现场返回了家中。

“他回到家不久,警察就找上门了。”曹亚军的家属告诉上游新闻记者,民警是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的,并且很快从曹亚军家中找到了装烟火药总量共计48克的爆竹1捆和1个装有汽油的重0.69公斤的塑料瓶,还查到1桶重5.76公斤的汽油。

曹亚军(左一)在庭审现场

7月16日,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把曹亚军刑拘。7月30日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曹亚军。

检方指控曹亚军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曹亚军家属表示,曹亚军不具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主观故意。曹亚军本人、家属和辩护律师都认为他是无罪的。

(原题为《男子身绑爆竹手持汽油阻扰施工 被控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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