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记者 吴晋娜
甘肃庆阳一位19岁的女学生,近日从当地一座百货大楼8层跳下,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在她试图跳楼的过程中,一些围观群众喊出了“123,赶紧跳”“还不跳,驴都被怂死了”这样的冷血话语。有的人还把她跳楼的视频发在微博和朋友圈上,有的人还在现场开启了网络直播。网络上同样是恶言不断,有的网友甚至说,“要跳就跳,别给警察找麻烦”。
网友在朋友圈中对女生的自杀行为发表各种戏谑和恶意言论
在甘肃19岁女生自杀现场,在场围观者通过快手直播平台进行直播
据报道,该女学生因生前遭受高中老师猥亵,患有抑郁症近两年,曾多次自杀未遂。围观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25日通报,已对两名严重起哄者进行了行政拘留,并将对网络上的恶意起哄者追责。26日,直播平台快手方面回应称,已经永久封禁了发布违规视频、不当言论的12个涉事账号。
对此,有网友表示,在自媒体时代的当下,类似新闻中“被直播”刺激自杀的事件并不少见,从法律角度,应该怎样看待现场和网络上这些起哄者的围观行为?直播平台应该建立怎样的防范措施,防范此类社会事件的发生?对此,记者采访了几位权威的法律专家,对网友的疑问进行解答。
恶意起哄自杀要付出代价
对于自杀起哄围观者的法律界定问题,浙江大学刑法研究所执行所长高艳东表示,在刑法上,普通的起哄者对跳楼者的死亡不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起哄者导致他人自杀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起哄者也不是自杀行为的教唆者。在因果关系上,起哄行为原则上不可能决定自杀结果。
“当然,没有触犯《刑法》,并不意味着法律要放任这种乱象。”高艳东认为,为了抑制这种不良现象的出现,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对这种行为做出有力的惩罚,起哄者的行为可以视情节认定为《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26条第4款规定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在本次甘肃女生自杀围观事件中,警方对几位在现场起哄、不听执勤人员劝阻、拒不离开、妨碍执行救援的恶意起哄者做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然而在以往,对于跳楼自杀的围观起哄者,执法部门大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很少有行政拘留的先例。
“这次是一个比较大的突破。因为在人们的传统观念上,围观起哄者只是图个热闹,并没有‘协助自杀’的具体行为,在道德上谴责即可。”高艳东认为,这样的处罚不仅可以警示那些缺乏道德责任感的起哄者,告诉他们起哄是要付出代价的,还体现出社会整体道德水平和标准的提升,以及民众对自杀起哄行为的容忍度越来越低。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则认为,我国法律对这类恶意起哄行为,无论是在网上,还是在线下,都有非常具体的规定,比如这次事件,就可以以寻衅滋事论处,没有必要单独再立法入刑。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教授尹艳红认为,单纯围观自杀,没有法律责任,但也是违反道德规范的;恶意起哄者,目前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寻衅滋事论,给予行政处罚;特别恶劣的起哄者,如使用极端不雅言语辱骂跳楼者,可以构成侮辱罪。
高艳东则认为,未来在《刑法》修改中,可以考虑将严重的起哄行为入罪,增设“帮助自杀罪”。
平台应及时发现、切断自杀直播
在事发现场,有围观者通过网络直播的方式,对事件进行传播。很多网友认为,应该追究直播平台或者内容发布者的法律责任。
“对于直播平台而言,它们的性质是网络服务提供者,并非是内容发布者。但是,直播平台在关键词审核、算法推荐、接收举报、巡查和处理等方面也要承担责任。按照我国的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直播平台应该对发布跳楼内容的账号进行封号,并做出及时阻断直播的处理。”朱巍认为,目前从技术手段上来说,已经可以对直播的声音和画面进行监控,如果出现不当内容,应当进行直播中断,防止不良信息扩散。
对于直播视频的发起者,高艳东认为,一般而言,起哄者现场直播,在社交平台上传播跳楼视频不构成犯罪。如果将现场直播、拍照发朋友圈的起哄者定罪入刑,则会导致刑法适用的扩大化。如果将这些在网络上现场直播、传播自杀的起哄者定罪的话,不仅缺乏法律依据,也会导致刑法的扩大化。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围观其实也是人之常情,恻隐之心也是如此。只不过,围观不能按照法不责众的心态,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为代价。”朱巍认为,恶意围观者的心态,实际上显示了现在社会普遍存在的冷漠感:善恶不分,是非不分,对错不分。
朱巍表示,“恶意起哄者为了自己感官,就忽略道德,无视做人的基本准则,还有些人发送至网络,传播的就是冷漠与无知。对待这一行为的原则就是:出礼入刑。”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尹艳红认为,目前采用的单纯加大道德宣传的教育方式,已经不能完全解决公民道德教育缺失的问题,可以通过社会信用体系构建来加强奖惩。
尹艳红表示,比如对类似起哄、倒地老人扶起诬赖救助者等社会不良现象,触犯法律的,坚决运用法律手段追究到底,没有触犯法律的,可以借鉴类似信用积分的做法,对社会道德进行信用体系评价。
“对道德高尚者,可以积分,获取更高信用,在社会行为各方面给予优惠待遇;对道德低下者,可以登记在社会信用平台上,列入失信黑名单。”尹艳红进一步表示,对利用自媒体和社交平台宣扬社会正能量,对弘扬中华传统优良文化的做法,要及时进行宣扬;对利用自媒体和社交平台进行煽动或恶意宣扬社会负面情绪的行为,要加大惩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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