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昨天开始,网络论坛上一则“金华交警一大队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贴子引起网友们的热议,发帖的网友称自己的电动车和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最终交警定了他全责,他认为交警有徇私舞弊的嫌疑,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呢?
根据论坛里这个帖子的描述,这位网友是骑电动车的一方,6月27日晚上,他骑电动车与一辆汽车在道路中间发生碰撞,自己受了伤,但是交警在查看过监控后,就定了电动车全责,汽车驾驶员也不愿意协商赔偿,他认为交警与汽车驾驶员有串通的嫌疑,随后,他还在论坛里公布了汽车驾驶员的手机号码和处理事故的交警的电话。
截止今天中午,这则帖子有5万多的阅读量和7百多条留言,不过交警也在第一时间晒出了视频,还原事故发生的过程。
市交警支队一大队事故中队指导员金晟就是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他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在27日晚上9点15分,但地点这位网友写错了,其实是在双龙南街与宾虹路的交叉口,从视频可以明显看到,这辆汽车是在绿灯时驶出路口的,所以并不存在网友说的闯黄灯的情况,反观这辆电动车,除了驶入机动车道和逆向行驶外,还存在闯红灯的行为,而定事故责任参考的就是这个事实依据。
金晟说,在事故现场他也曾询问电动车驾驶员为什么要逆向行驶,他告诉交警因为家里有急事,所以“抄了近路”。如果电动车能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正常地在自己的车道内行驶,可能就可以避免这起交通事故了。
金晟告诉记者,其实就这起事故发生的同一天,一大队的辖区内就发生了至少3起电动车交通事故,而且电动车驾驶员都存在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6月27日下午2点半,市区环城南路与东阳街交叉口,电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还骑车带人,与正常行驶的一辆保时捷轿车发生事故,电动车骑车人受轻伤,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6月27日下午3点左右,市区八一南街与丹溪路交叉口,两辆电动车发生碰撞,其中这位身穿黄色外卖服的外卖小哥因为闯红灯并且逆向行驶,负全责。
今年4月份,金华交警的“教科书式回怼”还历历在目,告诉大家:并不是说因电动车是较弱的一方就可以有所偏袒,交通法规面前人人平等,这不仅是对事实的尊重,更是对交通参与者的负责,因为一味地偏袒就是纵容,而遵守交通规则,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珍惜,自己闯了红灯受伤还要怪别人,这个行为不可取,这位小哥,希望你能好好反思一下,吸取教训!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