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 X遗落出租,竟需高价“赎回”?随后爆出“帮忙代捡”一条龙欺诈

文 | Anne

近日,一则“苹果X遗落出租车,的哥喊价三千归还”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曝光的“帮忙代捡”黑幕,令人倍觉不齿、愤怒。“唯金钱论”的丑陋“吃相”自作聪明,却终将作茧自缚,真以为法律的空子那么好钻?

事情是这样的:

贵阳女生小杜在乘坐出租车时,不慎将iphone X遗失在了车上。她联系出租车司机谢某,表示愿以1000元谢金换回手机。没想到,谢某表示手机已被自己叫来的朋友拿走了,小杜需要支付3000元才能拿回。

谢某所说的朋友,实际是与他一伙的。谢某遇到乘客遗失钱财物品后,就叫来朋友“代捡”。如此,事后追究起来,甚至调取监控,谢某可以推说东西被后来的乘客拿走、自己不知情,然后便一同瓜分“捡”来的财物。

谢某的眼中,“帮忙代捡”俨然已成发家致富的新捷径。在这条“产业链”上,不仅有出租车司机,有专门“代捡”者,还有能够将乘客物品“解锁”、“解码”的,并根据掉落物品的“信息”多少、“秘密”级别,索取价格不一的“酬金”。

显而易见,谢某一伙早早算计过,怎么大开脑洞,钻法律的空子。但是,法律的空子真的就那么好钻吗?根据《民法通则》,有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的规定,而将公共场合的遗失物、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行为,民法上称为“取得不当利益”。为防止拾得他人钱物而拒不归还,刑法上也设立了“侵占罪”。小杜大可求助公安机关,讨回公道;而根据谢某一伙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敲诈勒索。

出租车司机本应在乘客下车时提醒检查一下物品,但是,谢某非但有失职业操守,而且趁机敛财,极大损害了出租车行业的信誉和形象,以后,乘客乘坐出租车,难免受到影响,更加缺乏安全感了。因此,各出租车公司及主管部门,不妨借此机会,严查所辖公司是否存在“帮忙代捡”现象,以制度和技术手段杜绝这类“潜规则”。

不久前,宁波一女子丢失手机,拾到手机者要求2000元报酬未果,将手机摔碎,围观群众一片哗然。相比之下,“帮忙代捡”的危害绝对有过之而无不及——出租车司机面向的是大众,若这“代捡”真是“业内普遍现象”,那得有多少乘客倒霉啊?特别是,遗失手机的话,“本钱”事小,里面的个人隐私事大,一旦泄露出去,后果难以预料。也许,很多乘客就是出于这种顾虑,才不得不付出高价“赎金”,不幸落入奇葩陷阱。

在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中,谢某的小算盘打得泼天响。谈到价格问题,他表示:“这部手机他们(手机贩子)给我转了八百元。现在我把手机给她要回来相当于我是违约了,人家要五百块钱的赔偿,这个女生确实答应拿一千块钱给我,但是我给她拿回来还要倒亏三百元。”靠“帮忙代捡”谋私利的人,居然讨论起“违约”问题,“契约精神”这回也是被黑惨了。

此外,谢某还提到,“监控可以看到是别人拿的,跟我没关系”。试图依靠仅有的、站不稳脚的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撇清责任,看似“煞有其理”,实则“大愚若智”,自欺欺人。接受电话采访时,他更是发出了“现在这个社会都是以金钱为主,难道让我开一辈子出租”的反问,皮厚心黑,可见一斑。常言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旦违反法律,千万别做梦幻想被财富拥抱,迎接你的,很可能就是一副冰冷的手铐。

最后,小编也提醒一下,乘客在乘坐出租车时,要注意看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并在下车时主动检查一下。毕竟,出租车是一个移动工具,出租车司机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关注到乘客有没有掉落物品。归根结底,防止随身物品掉落,是咱自个儿的事情,小心点、严谨点,一准儿是没错的。惟其如此,我们才能让像谢某这样意图不轨的人,无从下手。

素材综合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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