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陵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妇联等部门成功处理了一起虐童案件,对疑似遭到父亲常年虐待的11岁男童小鑫进行人身保护。
事件经过
今年5月中旬,11岁的小鑫在姑妈的陪同下来到公安海陵分局物流园区派出所报警,称小鑫长期被其父亲朱某虐待。
民警发现,男孩身上有烟头烫伤、电线抽伤痕迹外,两腿膝盖有明显长条状瘢痕。随后,警方联合海陵区检察院对小鑫的家庭介入调查。
经过调查了解,朱某有暴力倾向,七年前因打伤其妻子造成离婚,起初孩子随母亲回贵州,但四年前孩子被接回,期间朱某多次对孩子进行殴打。
为了避免小鑫再受到朱某伤害,检察院立即联合公安、妇联等部门采取措施。
海陵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科副科长王纯青说:“建议区妇联代为小鑫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对小鑫父亲的一种告诫和警告,如果说他一旦违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是要受到相关的司法制裁。”
据了解,目前,尽管朱某仍然是小鑫的监护人,但是,一旦再发生危害小鑫安全的行为,朱某很可能被剥夺监护权。
记者从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对孩子进行殴打、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或者采取谩骂侮辱等形式都是虐待的手段,如果情节严重的将会构成虐待罪。那么,如果孩子遭遇虐待,被害人应该如何维权呢。
记者从海陵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其实,在我们生活中,对孩子进行殴打、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或者采取谩骂侮辱等形式都是虐待的手段,如果情节严重的,将构成虐待罪。
那么如果类似的情况
发生在我们身边
被害人应该如何维权呢?
▍文章来源:我的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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