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海军:科学争议治理的三种模型

Three Models for the Governance of Scientific Controversies

作者简介:袁海军(1975-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哲学博士,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社会知识论、科学哲学等。呼和浩特 010070

原发信息:《自然辩证法研究》第20181期

内容提要:科学争议治理的主要挑战在于如何克服或缓解专家和公众之间的意见分歧。专家的角色依据在于其拥有特定领域的专长,公众作为争议主题的利益相关者具有声张权益的权利。我们首先讨论科学争议带来的理论挑战,然后分析三种科学争议治理的模型,即柯林斯等基于专长研究提出的知识论模型,基切尔建立在认知分工概念基础上的公共协商模型和安德森提出的公众评估专长的证词模型,最后是对这些模型规范性的几点评论。

The main challenge of scientific controversies is how to make the negotiation between the public and scientific experts go ahead.Roughly,the role of experts in technological decision-making is based on their expertise,while the public have rights to speak out for their interests.This paper articulates the philosophical issue posed by scientific controversies firstly,and then discusses three different models for the governance of those controversies,finally,concludes with some remarks.

关键词:科学争议/专长/良序科学/证词/scientific controversies/expertise/well-ordered science/testimony

标题注释:内蒙古高校项目“STS视角下科学与政治的关系及科学-政治议题中的公众参与研究”(NJSZ14020)。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科学争议的主题日益多样化,包括气候变化、转基因主粮、生物医药及人工智能等,可谓层出不穷。这些争议兼具理论上的复杂性与实践上的紧迫性,背后可能涉及复杂的政治经济博弈,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乃至人类及地球的未来。

科学争议引发的理论回应多样而复杂。科学争议治理的难处在于取得科学/专家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反思平衡,兼顾有品质的专家建议和公众的合理利益诉求,使其在决策过程中发挥适当的作用。问题首先在于,科学争议作为一种社会政治现象,它在理论上的挑战性是什么?随后,我们将依次考察基于专长、认知分工和证词研究对这一理论挑战提出的回应方案。我们能够看到,这些方案的核心是对科学争议治理的知识论基础和决策合法性的规范性分析。

一、科学争议的哲学挑战

科学的公共争议是人们对现存科学与社会关系不满的表现。问题在于,这些实践问题带来的理论挑战是什么?或者说,我们应该怎样来加深对这些问题的认识从而有助于在实践中采取行动?

可以看到,科学/专家与社会/公众的关系有两个方面。首先是知识论的方面,围绕科学议题的公开辩论充满了技术内容,因此任何对科学争议的分析都无法回避不同群体的知识论立场及其依据。卷入争议的每一方可能都有自己的证据、论证甚至方法论,尽管他们的知识论未必具有同样的品质。其次是社会学的或政治学的方面。不同的社会群体有不同的利益偏好,就此而言,所有的公民或公民团体都有追求其合法权益的权利。

公众与专家之间的观点分歧引发的科学争议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察。从知识方面来看,专家在特定领域具有更多的知识及技能,处在比公众更优越的位置。专家在知识和技能方面的优越性是现代社会分工的结果,因此,专家角色的公共适当性有突出的规范性要求。这种要求的核心是专家知识必须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追求。而从公共利益的构成来看,大众的利益诉求优先于(作为小众的)专家的利益诉求。这样,分析科学争议的挑战性就在于把纠缠在一起的这两个方面说清楚。

一种建议是在科学与社会之间画出清晰的界线,坚持科学的自主性及科学的价值中立原则,从而保护科学免受来自社会及政治的可能干扰。这种思路的问题在于,上述原则自近代科学产生以来就逐步得到了认可,科学争议并非产生于这些原则的缺位。尽管纳粹德国和前苏联时期曾出现政治强力干预科学的事件,但这些事件的声名狼藉恰好印证了那些原则早已深入人心。因此,一种合理的推断反倒是那些原则实际上可能是科学争议频发的重要思想根源。

另一种建议是消除科学与社会之间的区隔,把科学知识视为一种直接的社会产品。科学争议就是社会/政治争议,台面上是证据和事实,实际上只有利益和强权。这种还原主义的思路可能带来两方面的损失,一方面是社会及决策过程可能受制于缺乏基于证据的有品质的专家建议,另一方面是富有成效的科学研究丧失了适当的制度及文化保障。

与上述两种建议相对应,科学争议分析的一种策略是把科学争议视作无知公众对知识权威的挑战,补救措施是通过科学普及尽可能消除公众的无知;另一种是把争议的实质视作以科学为幌子的小众利益对大众利益的侵犯,要做的是揭穿利益的知识论伪装。实际的争议案例可能归入前述某一种类型,但这两种情形可谓是非清楚,因而就转变成了主要是实践方面的问题。或者说,科学争议的案例研究可以论证特定的争议属于哪一种类型,但不能把某一种类型预设为科学争议分析的通用框架,否则就可能混淆分析者和行动者的角色差别。

具有吸引力的争议分析方案不能把科学争议具有的明显双重性简化为知识冲突或利益冲突,而要尝试跨越阻断专家与公众沟通的障碍。一种做法是把科学争议看作专家知识与公共利益的衔接问题,即如何使专家共识服务于公共利益的问题。柯林斯和伊文斯基于对专长的研究对此进行了说明。与此形成对照的方案是考虑如何使专家的利益考虑或价值判断服从于公共的利益考虑或价值判断,基切尔运用扩展了的认知劳动分工理论对这种以价值融合为特征的方案进行了论述。第三种做法是把科学争议治理分析为公众如何以适当的方式评估专家知识的问题。安德森主张,公众虽然不具备专家知识,但他们能够掌握某种形式的二阶知识,从而足以对专家知识做出充分的评估。

二、基于专长的知识论模型

柯林斯前期对科学争议的研究工作通常被认为是解构主义取向的,不过,近10多年来柯林斯和他的合作者转向研究科学知识的独特性,特别是基于这种独特性的认识来考虑科学知识与社会政治议程的衔接问题。自然地,科学知识在社会学的视野下主要被看作具身的默会知识或专长。柯林斯和伊文斯在《科学论的第三波》一文中声明,他们的研究将转向专长的本质。

柯林斯和伊文斯相信,公共领域的技术决策是科学论研究的新焦点,核心问题是“公共领域技术决策的政治合法性应该通过引入更大范围的民主过程来最大化,还是说那些决策应该建立在最好的专家建议的基础之上?第一个选择冒着技术无能的风险,第二个选择将招致大众的反对”[1]235-236。他们认为,“过去几十年科学论富有成果的主导研究取向是用社会问题取代知识论问题,但我们将返回一种老式的进路以探询知识的基础”[1]236。他们新的理论兴趣在于科技专家的知识和经验相较于其他人的知识和经验的价值,旨在阐释一种关于专长的规范性理论。

专长可以看作是一组技能,它能使人完成有益于更大共同体的任务。柯林斯和伊文斯对专长进行了详细的分类,其中的核心是两种类型的专长:贡献型专长和互动型专长。[2]13-44贡献型专长指的是能为特定研究领域做出贡献的专长。专长包含了默会知识,不能通过教科书的描绘获取,只能通过亲身经历才能获得。柯林斯和伊文斯主张,公共领域的技术决策应该按照两个阶段来进行,即技术阶段和政治阶段。在技术阶段,重点是生产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形成对照的是,政治阶段关注的是偏好和优先性的问题。主要的区别可以在下表中看到。[3]104

柯林斯和伊文斯主张,把公共的技术决策过程区分为技术阶段和政治阶段是必要的,并且强调政治不能介入科学研究,政治对科学的影响应尽可能加以排除。“我们仍然需要做出这种区分,坚持那些影响绝不能是外在的、而只能是内在的这一立场,努力排除政治对技术决定的影响仍是科学家的职责,如果他们清楚地意识到那种影响就要加倍努力地排除它。”[3]105

与此相关的重要问题是,谁能决定需要什么样的专长,谁具有专长,问题的哪些部分能被看作是政治的,等等。考虑到这些问题,柯林斯和伊文斯区分了上行调解过程和下行调解过程。前者指政治考虑或偏好以技术问题的形式表述并要求专家做出分析,后者指以这种专家分析的结果充实政策结果。他们主张,专家建议并非必须被遵守,那将导致技术专制,而是专家建议依据的技术共识的性质及强度不能被政策制定者曲解。也就是说,“政策制定者或公民不是必须听从专家建议,但他们不能假装那些建议不存在或把它们当作别的什么东西”[3]104。

能够在技术决策的技术阶段和政治阶段之间起到桥梁作用的也可能是对科学的社会方面具有反思能力的科学家,如梅达沃、弗兰克等和对科学的技术内容具有领悟能力的社会科学家,如STS领域对科学研究特定领域具有领悟能力的专家等。柯林斯等把这类专家称之为“猫头鹰类专家”,因为他们能够把自己的视角转动180度,对自己的原有立场进行审视。[4]76-96尽管柯林斯和伊文斯努力说明公众与专家互动的途径,他们的主要关切是“为技术讨论保留一个分离的空间,从而保障专长的观念”[3]109。这样,由于柯林斯和伊文斯把专长的主要特征归结为默会知识,他们的关注点就不是在科学争议治理的过程中促成专家与公众之间的沟通,而是通过专门的机构设置和程序设计来完成科学专长与公共利益的对接。

三、基于认知分工的公共协商模型

基切尔近来主张,我们迫切地需要一种关于科学在社会中的地位的理论,也即如何塑造公共知识系统以服务于现代社会治理理念的提升,一般科学哲学的核心问题就是提供一个这样的理论。[5]26

基切尔提出,科学与社会关系的理想状态是良序科学。良序科学意指科学的意义应由理想的协商者之间的互动协商结果来确定。按照基切尔的看法,科学知识是人们追求其个人目标的地图。因此,作为一个整体,科学知识是为公共目标存贮的公共知识的关键组成部分。公共知识是我们的知识的总和,是人类经过集体努力取得的根本成就。公共知识系统是由介入探究过程的规范来确定的,公共知识的贡献者服从于真诚及能力胜任等规范,此外还有渗透于结果提交和传播的规范。

良序科学就是运转良好的探究,它受与人类所追求的善一致的目标和价值约束。关键在于,这些规范可以延伸到科学研究之中,这些规范允许我们问:什么类型的研究是值得追求的?它们将如何进行?什么样的约束条件将支配它们?良序科学和这些规范一致,尤其是那些关系到研究议程的设定的规范。

基切尔区分了三种价值图式:广义图式,认知图式和证明图式。广义的价值图式是一个人的生活据以组织的一组承诺,包括个人理想及目标和他们生活于其中的共同体成员通常持有的理想及目标。价值的认知图式关注的是一个人赋予价值的那些知识种类,为了求知或考虑到那些知识的实践价值。价值的证明图式关注的是研究者发现的价值追求的特殊问题。基切尔认为,这三种图式是相互作用的,所以认知图式可能由于来自广义价值或证明价值的压力而发生改变。反过来,广义图式的变化常常使认知和证明图式的调整成为必须:变化了的社会目标会带来对科学知识和研究方法的重估。[5]31-40

这样,良序科学意味着它要追求的专业研究将会被理想的参与式的互动对话采纳,其中体现了所有的人类视角。科学是否是良序的取决于它是否把互动协商讨论的结果置于优先考虑的位置。这个讨论过程的实质是一个辅导过程,即这个协商过程使参与者对不同领域的研究获得了新认识,从而更好了解其他视角并尽可能容纳其他人的偏好,最终修正每个人先前的偏好。

在科学与社会关系的这幅图景背后是有关认知劳动分工的基本看法。基切尔把科学争议看作是对恰当的劳动分工的挑战。那些争议是对事情的正常进程的偏离,补救办法是通过扩展良序科学使作为公共知识核心的科学知识能够有助于人们追求他们的个人目标。基切尔认为,科学争议通常是在有些群体觉得一些问题很急迫时而产生的。所以,争议可能非常的多样化,例如不同专家群体关于技术问题的理论冲突,公众和专家关于问题急迫性的不同认知,以及对那些急迫的问题的不同回应,等等。关于争议的治理,基切尔主张:“在形成该怎么办的政策的过程中价值判断处于关键位置,那些价值判断应该体现所有受其影响者的全部视角。”[6]118

该如何处理公共争议呢?“唯一负责地解决争议的可行办法是想象一群协商者,谁都不以赢得争论为目标,每个人都得到了良好的指导并相互关照,代表了人类的不同视角。”按照基切尔的看法,良序科学指的是科学的全部选择都是理想对话的结果,理想对话要满足三个条件:充分的代表性,充裕的信息输入和在互动参与的条件下进行。[7]57

如果有分歧的话题是技术性的,多数公民缺少必要的知识,基切尔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公共协商可能误入歧途”[6]121。基切尔主张我们应该严肃对待公众的无知。他认为存在两种类型的无知,即不可补救的无知和可补救的无知。他致力于避免无知的暴政,信任不可能通过无限制的公开辩论得到修复,自由表达常常会进一步腐蚀可信性。

在不可补救的无知滋生的地方,只能尽力校正它。办法是通过一些公民代表团体,其中包括严重偏离当前公共知识机构的人,建立适当的渠道,使人们能够理解专家达成的共识,累积对专长的信任,在专家出现分歧的困难情况下扮演仲裁者的角色。在公共争议中,这些群体最终可能为提升民主理念修复条件。

四、公众评估专长的证词模型

安德森的目标是要提出一种外行评价专家证词的理论,以此为现代社会中负载科学技术内容的民主决策提供理论说明。问题的关键是,既然外行公众不可能充分理解专业知识内容,那么,在涉及专业知识的政治决策过程中,外行似乎就只能服从专家意见。安德森认为,尽管公众不可能直接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但就政治决策的参与来说,只要公众能够评价专家及其拥有的专长是否可靠就可以了。这样,要确保公众参与技术决策的可能性,需要论证的是公众可以对专家及其专长做出可靠的评价。

安德森认为,这种评价主要由四个方面的内容构成,即,判断科学专长的标准,判断专家诚实性的标准,判断认知责任的标准和判断值得信赖的专家之间是否存在共识的标准。就判断科学专长这一点来看,我们可以构造专长的等级体系,它使人们能够大体确定谁拥有更为可靠的专业知识。这个体系从低到高包含了不同的等级:

(a)外行;(b)理学学士学位或和讨论中的领域相距很远的应用科学专业学位的拥有者;(c)探究领域之外的有博士学位的科学家;(d)讨论领域之外的有博士学位的科学家,但有相关的专长(如能判断统计学在该领域的应用是否适当的统计学家);(e)在该领域接受学术训练的有博士学位的科学家;(f)在该领域研究中活跃的科学家;(g)研究成果在该领域同行中广受认可的科学家;(h)在(g)的基础上,在提出科学理论、开拓新的研究路线或发展已成为标准实践的仪器和方法方面发挥了领导作用的科学家。[8]146

关于如何判断专家的诚实性,安德森给出了可能使人质疑其诚实性的一些情形:(a)利益冲突,接受利益相关者(倾向于使人们接受特定的主张)的资助;(b)研究诚信的不良记录,如剽窃,实验或数据造假,反复引用不相关的研究结果;(c)误导陈述的记录,如有选择地使用数据或对统计数据的误导性使用等等;(d)持续地错误表述科学对手的论证和主张,或无根据地指责对手为不诚信的。[8]147

关于认知责任,安德森认为下面的因素能够表明专家可问责性的腐蚀,或认知方面的不负责任:

(a)规避同行评议:出于不充分的理由拒绝共享资料;拒绝给出足够详细的方法和程序以便于同行重复其实验;未能成功地把研究结果提交给同行评议的杂志;同行认可之前在政治圈子里或大众媒体公开其成果;(b)对话中的非理性表现:持续重复已被他人公开反驳的主张,拒绝对反驳做出回应;(c)在目标问题之外的研究领域推进怪诞的理论;(d)自愿地把自己和疯狂的人联系在一起,如出版他们的作品或通过他们的场所来出版自己的作品。[8]147-8

判断是否存在专家共识的办法包括:(a)调查、评论或对同行评议文献的元分析。该领域的工作预设了共同的观点吗?(b)对该领域值得信赖的专家的调查;(c)该领域领导者的共识说明或报告。[8]149

大多数外行不能直接判断大多数科学证据的优点。相反,他们主要通过判断相信谁来判断相信什么。这样的二阶判断就是考虑应该信任关于科学事宜的证词,以及对有关问题的信任是否一致。为了做出这些判断,我们需要对受过普通教育的人容易适用的科学证人的信任价值和共识的标准,使用他们已经准备好访问的信息。

可以看出,安德森的证词模型有两个关键点,一是专家的认知能力,二是专家的社会信用。第一个方面关注的是专家作为研究共同体的成员在认知方面是否称职,第二个方面着眼于专家作为社会成员在运用其专长服务于公共目标时是否称职。在决策的情境下,专家以证人的角色参与到民主决策的过程中来,这样,关于证词的认识论研究就派上了用场。安德森的证词模型发挥实际作用有两个重要的前提,一是整个社会要有有效的信用计分系统,既包括研究共同体内的认知信用记录也包括更大范围的社会生活信用记录。二是技术决策过程具有适当的透明度,有能力的公民能够获取相应的信息,而且其判断与意愿能以适当的方式影响到最终的决策。

五、结语

笔者以对这几种模型的几点评论来结束本文。首先,尽管人们提出了不同的科学争议解决方案,但三种方案都反对技术专制主义,即不能以技术专家的立场取代公众的立场,并以争议问题的技术复杂性为由否认公众参与的合法性。从公众参与科学争议治理的合法性角度来看,安德森、基切尔和柯林斯方案对公众参与的支持程度依次降低。要注意的是,安德森的方案主张公众可以评估科学证词的不同方面,但这是就科学争议治理的决策过程而言,并不涉及科学研究的自主性问题。基切尔确实主张科学研究无法与价值判断剥离,而这些价值判断在不同程度上应该接受民主程序的审议。显然,这三种方案对公众参与和科学自主性的支持的差异只是程度问题。

其次,在既坚持科学的自主性又要求科学专长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科学活动在整体上就要对两方面的要求做出回应,一方面是科学知识的经验基础,另一方面是科学知识的公共目标。我们可以把这两个方面称之为科学的双重敏感性:证据敏感性和价值敏感性。毫无疑问,这是针对科学活动系统的整体要求。总体上看,这三个模型都注意到了这两个方面。柯林斯和伊文斯的模型把这两个方面对应于决策的两个阶段,然后通过适当的制度设计来连接这两个阶段。安德森尝试为公众评估专家知识提供有条件的辩护,从而使专家在民主决策过程中的角色从属于公众的利益关切。基切尔通过三种价值图式的区别,把科学研究置于公共价值的引导之下,同时也提出了针对无知的补救之道,从而事实上为争议治理决策的公众参与设置了知识论门槛。

最后,三种方案尽管都兼顾了科学争议的知识论和社会政治侧面,但没能仔细讨论科学认知和公共领域共识形成过程中个体与集体的关系问题,也就是说,有利益诉求的专家和有知识的公众之间的集体关系不能简化为知识与价值的某种关系组合。在个体的层次上,每个人都是利益与知识的负载者,并且应该平等地享有利益表达和知识获取的权利。在集体的层次上,公共利益与公共知识的表征不仅要求个体之间的权利平等,也有赖于个体之间差异化的能力表现。专家与公众的区分就是这种能力差异的集体表现:专家就是有知识能力特长的个体公民的集合,它的构成取决于集体行动的特定领域。与这种社会分工相应的是不同的行动集体应该符合不同的规范性要求。

这样,科学争议的挑战性就指向特定的社会在形成公共知识和公共利益并使前者服务于后者而采取集体行动时的能力。像气候变化那样的全球争议,这种挑战则指向整个人类。公共利益并非仅事关表达,而是个体利益认知的适当形式的汇聚。专家知识与大众利益的关系应该转换为公共知识与公共利益的关系来思考,其中的关键是个体的工具性知识及利益认知的集体聚合问题。

(致谢:哥伦比亚大学哲学系的Philip Kitcher教授的评论和建议使作者受益匪浅,同时感谢资助作者访学的富布莱特基金会和国家留学基金委。)

原文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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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Harry Collins,Robert Evans.Why Democracies Need Science[M].Polity Press,2017:76-96.

[5]Kitcher P.Science in a Democratic Society[M].Amherst,NY:Prometheus Books,2011.

[6]Kitcher P.Public knowledge and its discontents[J].Theory and Research in Education,2011,9(1):103-124.

[7]Kitcher P.Science,Truth,and Democracy[M].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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