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平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郭某某等三人涉嫌拐卖儿童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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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17年10月份,因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未婚意外怀孕,自己不想要这个孩子,就找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让其帮忙介绍把孩子卖掉,李某某又找到犯罪嫌疑人季某,季某又找到犯罪嫌疑人高某(在逃),2017年11月23日,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在保定市牡丹医院产下男婴后,以五万元的价格卖给高某及家属,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从中获利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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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平县检察院受理本案后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郭某某以出卖为目的将自己刚出生的男婴通过李某某、季某二人卖给他人,其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李某某、季某为郭某某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从中提供帮助,构成拐卖儿童罪的共犯,遂对三名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顺平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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