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7月1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江景轩)前天的凌晨时分,南京江北新区公安分局泰山派出所成立的巡查组在江边巡逻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正在使用工具捕捞鱼虾,民警立即上前阻止其行为,并没收渔具,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的讯问。
据介绍,该男子姓李,他称自己知道现在处于禁渔期,但小孙子说想吃江虾,他便抱着侥幸心理,利用渔具捕捞鱼虾。但民警核查后,发现李某使用的均是禁用渔具,且数目较多,影响较大,依法对李某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李某称自己非常后悔,以后不会再做这类事。
图为李某捕获的鱼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