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7月起将实施的这些新规 天津人一定要知道! 扫码阅读手机版
内容提要:眼看6月即将溜走,不知不觉一年就过去了一半。7月份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这些新规都与你的生活有关!快来了解一下!
天津北方网讯: 眼看6月即将溜走,不知不觉一年就过去了一半。7月份又有一批新规将正式实施,这些新规都与你的生活有关!快来了解一下!
1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2018年7月1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同时,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4240元,最低不得低于我市2018年最低月工资标准2050元。单位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自6月26日起可以开始办理缴存额调整业务。
2失业保险金标准7月起提高
从今年7月1日起,天津将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根据《关于提高天津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规定,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月发放标准由1150元提高到1240元;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月发放标准由1110元提高到1200元,分别增加了90元。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标准由现行的月计发标准690元提高到744元,增加54元。
3糖尿病门特就医刷卡结算
为减轻患者垫付资金压力,7月1日起,本市将全面实行糖尿病门特就医刷卡结算,取消刷卡结算限额。对于因故未能及时刷卡结算的,通过延迟刷卡方式报销医疗费用。
4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有了天津标准
天津市日前发布《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这是天津市首次发布实施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地方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标准》规定:新建项目自标准发布之日起执行;现有燃煤发电锅炉自今年7月1日起执行相应排放浓度限值,现有燃煤发电锅炉及65吨/时以上燃煤非发电锅炉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烟气排放温度控制要求;现有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燃气轮机组及65吨/时以上燃煤非发电锅炉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相应排放浓度限值。
5流量“漫游”费取消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相继发布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流量“漫游”费,新老用户省内流量升级为国内流量(不含港澳台)。
所谓的“流量漫游”,是指如果你手机上网套餐针对的是本地流量,你在离开本地后又没有购买额外的国内流量包,那么你在外地使用的流量就是“漫游”的流量,这样就会产生额外的资费。不过,校园套餐、小区套餐、地铁流量包、机场流量包等则不在这次的调整范围内。
6企业职工养老金将有大变化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通知》,决定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7科技人员个税优惠将“到账”
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18年7月1日起,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8秦皇岛实施旅游旺季道路交通限行
为加强旅游旺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2018年7月1日起至8月31日,秦皇岛市将采取2018年旅游旺季道路交通限行措施。
北戴河区、南戴河旅游区在常态化尾号限行(含周六、日)的基础上,7月14日至8月19日实行双休日单双号限行措施。
9轨道交通将建乘客违法行为信息库
由交通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规定》从运营基础要求、运营服务、安全支持保障、应急处置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政策措施。其中明确,将建立重点岗位从业人员不良记录和乘客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库,并将有关信用信息及时纳入交通运输和相关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0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信部等五部门5月联合印发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相关部署,2018年6月30日前要完成所有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更新退出,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乘用车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未在申报系统申报、与申报信息不符、超出退出期限的,依法对车辆驾驶人及物流场站进行处罚,并将查处情况和涉及的车辆运输车所属企业信息逐级报告至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由交通运输部取消违规整车物流企业所有不合规车辆的过渡期。
11高速费纸质发票不能再用于抵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2018年6月30日后,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将不能再用于抵扣,用户如需抵扣税款,需开具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司机需要使用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才能抵扣进项税额。
12货币基金快赎取现额度调整
今年6月,央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互联网销售、赎回相关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单个投资者在单个销售渠道持有的单只货币市场基金单个自然日的“T+0赎回提现业务”提现金额设定不高于1万元的上限。新开展的“T+0赎回提现业务”应当按照前述要求执行,自2018年7月1日起,对于存量的“T+0赎回提现业务”,相关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完成规范整改。
这意味着7月1日前,货币基金快赎取现额度都将调整为1万元。
13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费取消
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
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后,已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
14部分高铁票价可打6.5折
自今年7月5日起,铁路部门将对合肥至武汉、武汉至宜昌、南京至杭州等6段线路上的部分高铁动车组公布票价进行优化调整,明确执行票价以公布票价为最高限价,并在限价内实行票价下浮,最大折扣幅度6.5折。
15进口日用消费品更便宜
7月1日起,我国将较大范围降低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此次降税商品涵盖人民日常生活直接需要的各类消费品,包括服装鞋帽、家居百货、文体用品、家用电器、食品饮料、日化用品和医药健康类等,涉及日用消费品税目的70%以上。平均税率由15.7%降为6.9%,平均降幅55.9%。
降低关税在一定幅度上降低了进口成本,总体上有助于降低国内市场的价格。这也意味着,国内消费者有望买到更多物美价廉的进口消费品。
16汽车进口关税降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6月22日印发公告,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17外资设立企业程序更简化
为进一步简化外资企业设立程序,从6月30日起,在全国推行外资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一套表格、一口办理”,做到“无纸化”、“零见面”、“零收费”,大幅压减办理时间。推动银行、海关、税务、外汇等外资企业信息实时共享、联动管理。
18《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7月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明确收款凭证、内部凭证、分割单等也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
《办法》对税前扣除凭证的种类、填写内容、取得时间、补开、换开要求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和内控管理,减少税收风险。《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