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一辈子积蓄给儿子买房,儿子不幸去世,儿媳做法让人心寒

在一个温暖的城市中,李老太也有一个温暖的家庭,一家五口其乐融融,欢声笑语。平时儿子儿媳上班,李老太平时照顾2个孙子,生活的有滋有味,唯独夜深人静的时候会想念已过世多年的李老头。但是不幸的事儿发生了,儿子突然在出差工作中意外去世了。这无疑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灾难,儿媳妇却将要再婚,李老太左右为难,她不知道是该留还是该走,但是走?又无处可居。

意外发生在17年快过年的时候,儿子因为工作繁忙,更想春节前把工作做好,在出差的路上,不幸突发心肌梗死离开了他们。这也是李老太最伤心的一个春节,因为李老太老伴去世很多年了,儿子也是李老太一个人含辛茹苦,手把手拉扯大,一直到儿子结婚,也都是住在一起,没有离开过儿子一步,都是一家人生活在一起。

前两年因为二胎小孙子的降临,一家人格外开心。儿子也为此想买一个大一点的三室房子,想大家住的宽敞点。李老太拿出了自己一生的积蓄三十万,办了一个银行卡,直接把银行卡交给了儿子,之后儿子用李老太给的积蓄和自己平时的存款,重新买了一个大的三室,一家五口人住上了新的三居室,原本以为生活会一直这样幸福的走下去,没想到,儿子却走了...

之后李老太和儿媳妇2个孙子住在一起一年多,李老太越发感觉到不对劲,家里的气愤让人尴尬到无地自容。一开始是亲家,以帮忙照顾孩子长居再次,再接着又张罗给女儿介绍男朋友。李老太自己也是感觉儿媳妇毕竟还很年轻,不可能守寡一辈子的,再嫁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李老太也是想和儿媳妇好好谈下,自己愿意搬出去。但是需要买一个一室一厅,需要儿媳归还当初给他们买房的30万,可是儿媳妇却霸道起来,以法律法规表示李老太只能拿到10万元继承份额。李老太心里知道,十万根本买不到房子,自己面临无处可居的地方,非常委屈,最后决定将儿媳妇告上法庭。

在法院的法庭上,李老太说当初自己拿了30万让儿子买现在住的房子,可是现在自己却落得无家可归。儿媳妇却说,房子是结婚之后才买的,属于两口子的共同财产,李老太和2个孙子可以继承丈夫的一半财产,也就是房子的一半金额,房子按照当地现在的价格大概能值80万左右,丈夫可以拥有40万。李老太,妻子,2个孩子共同继承40万,所以李老太只有10万继承权,但是李老太给的30万,儿媳妇却说不记得有这件事。

面对当时人的不承认,法官说可以通过转账凭据来证明,如果有当时的银行转账记录或者凭据,以及相关证明,可以证明为儿子购买房子出资也是可以的,因为父母出资给儿子购买可以视为是对子女的赠与财产,如果是赠与财产李老太是可以撤销,也可以拿出当时的出资凭证找子女索要

有了法官这样的说法,李老太看到了希望,因为李老太当初给儿子是用银行卡的,银行卡是李老太名字和李老太的私人财产,而当时儿子购买房子像开发商付款也是用李老太那张卡,于是李老太调取了银行卡的转账记录。

最后李老太把银行的转账记录交给了法官,从而证明了是自己为儿子出资购买房子的事实,儿媳妇也百口莫辩,经过法官和儿媳妇的协商沟通,儿媳妇最后表明;愿意给40万给老人,但是现在没有那么多钱,需要慢慢偿还。。。

小编认为;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如果有大金额的财务往来,最好是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或者欠条,收条的方式,避免日后出现分歧,也可以保护当时人的利益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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