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
竟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
擅自将含铜废物露天堆放在厂区内
没有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对环境造成污染
咦?
他们是谁呢?
近日,瑞安市环保局塘下分局联合温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温州市治安支队和瑞安市环境监察大队对位于瑞安市塘下镇凤士采石场南侧的赵中台废泥加工场开展联合检查。经现场勘查,发现该加工场未取得营业执照,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从事铜粉、铜泥、铜渣等含铜废物的回收和再加工生产,且含铜废物露天堆放在厂区内,堆放场所没有采取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厂区南侧露天污泥堆场有废水渗出,并形成积水,积水通过一塑料管排向围墙外的水沟,对环境造成污染。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加工场进行立案调查,并对该加工场含铜废物、水样进行采样并送往温州市环境监测站监测,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谈话。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当场对该加工场予以查封。据监测结果,该加工场的厂区南侧露天污泥堆场东首部分污泥属于危险废物,该加工场排放的废水总铜含量超过相关排放标准。该行为已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我局已对其立案查处,并处罚款10万元,同时将该案件移送公安部门。目前该加工场业主已被公安部门处以11天的行政拘留。
通过查处此次案件,对其他类似的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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