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平时最关心的莫过于衣食住行,而住房问题是大部分人最关注的问题。随着信息的开放,租房市场也越来越火热。租房不仅可以让双方各取所需,同时也能让住房资源充分被利用起来。当然,房东想要直接寻找客户是十分困难的,所以社会上就出现了很多中介机构。
来自杭州的沙女士有一套空置的房子,为了缓解资金压力,她联系中介将这栋房子出租。因为沙女士是一个比较讲究的人,她当时跟中介明确说明,自己只出租给一家人,不允许合租,中介也表示答应。
前几天,中介就替沙女士找到了合适的租客。随后,沙女士和租客以及中介三方在一起签订了住房协议,沙女士也拿到了半年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
但是沙女士是回来之后看了一下租客的信息,发现其中女子的身份有点奇怪。该女子出生于1996年,自称有两个上幼儿园的孩子,年龄上不太可能。于是沙女士再次询问了租客详细情况。
该租客表示,其实并不是自己和爱人入住,这是公司租下来给员工住宿的。更让沙女士意外的是,租客表示,因为公司人员具有一定流动性,所以这就相当于给公司找一个公共宿舍,入住人员可能随时变动。
沙女士听后非常愤怒,最后在协商下,双方解除了租房合约,并退还了所有资金,中介也表示将会退还中介费。虽然沙女士是没有蒙受什么损失,但是她觉得中介负有审核租客信息不到位的责任,要求中介进行一定补偿。
但是中介公司的李主管表示,自己当初审核租客信息的时候不存在过失,因为这是租客自己造假,跟中介无关。同时李主管表示,如果沙女士再次选择委托他们中介公司找租客,会在费用上予以优惠。
但是沙女士马上寻找了其他中介公司,并且表示还将继续和负责人沟通赔偿适宜。
小编想说,不管是中介还是租客隐瞒信息,这其中都存在欺骗行为,沙女士虽然没有受到经济损失,但是却浪费了时间和精力。最后小编想提醒大家,不管你是房东还是租客,在选择“合作”对象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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