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
想一走了之?
断绝亲友往来
跑到外省砖厂打工
不敢使用身份证
不敢乘坐一切需要身份证购票的交通工具
就能逃避警方的抓捕?
不可能!
近日,江门开平公安交警远赴千里之外的江西,随着肇事驾驶人刘某的抓获归案,一起发生在3年前的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划上了句号。
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
2015年4月24日17时许,刘某驾驶无号牌电动两轮车(鉴定为两轮摩托车)行驶至S274省道开平市长沙杜冈路段与行人发生事故,造成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刘某则逃之夭夭。
肇事车辆。
寻迹无果
列入逃逸事件
经民警侦查和深入走访,最终锁定肇事逃逸嫌疑人是开平长沙某砖厂的外来工刘某,但此时刘某已不知去向,通信也失联。随后,民警顺藤摸瓜,找到了刘某及其家属的住址,并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四川省德阳市,对其家属、朋友、老乡等人员,进行政策宣传,要求他们规劝刘某投案自首,还多次函请刘某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协查,但一直未获得刘某的踪迹,使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僵局。为此,开平公安交警于2015年5月5日将此案列入网上追逃案件。
警方在砖厂抓获犯罪嫌疑人。
发现新线索
在江西砖厂将其抓获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开平公安交警锲而不舍的努力下,案件终于有了新的线索。近日,开平交警办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线索,交通肇事逃逸人刘某正在外省某砖厂打工。
2018年6月25日13时,办案民警辗转湖南、江西,经过千里驱车终于来到刘某藏匿的江西省吉安市某砖厂,在当地公安机关大力协助下,当刘某出现时,预伏多时的民警立即将其抓获,并于6月27日下午17时将刘某押回广东开平。
犯罪嫌疑人接受审讯。
以为逃逸了
交警就拿你没办法吗?
逃到天边,警方也要找到你!
断绝亲友往来
三年多不敢使用身份证
经讯问,刘某对其2015年交通肇事逃逸及潜逃在外几年的事实供认不讳:原来,发生交通事故后,刘某害怕追责,采取逃逸方式进行逃避。
潜逃过程中,刘某不敢使用身份证,也不敢乘坐一切需要身份证购票的交通工具,甚至几年来没有回家看过家人,并与自己的亲人、亲戚朋友断绝了来往,先后在广西、湖南、江西等地东躲西藏,在不用身份证登记的私人小砖厂打工,不敢以真实身份示人,惶惶不可终日,日子过得苦不堪言,刘某被抓后表示这是一种解脱。
目前,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人刘某已被开平交警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再一次提醒
肇事逃逸不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1.交通肇事罪是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来源 广东交警
编辑 钟嘉欣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