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2014级英语专业的学生小李因身高只有1米4,不够1米5的最低身高要求,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这意味着小李无缘她的教师梦,签约好的工作也会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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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网友表示,身高有要求的话,应该在高考体检的时候明文规定,也不会让学子辛苦四年,面临无法毕业和违约。也有网友表示,高考指南上有写身高不足不能报师范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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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表示,难道是选美吗?还是怕人家没有讲台高学生看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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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如网友所说,对于师范类学校,身高有要求,那么当时陕西师范大学就应该拒绝录取小李,而不是给她发了录取通知书,让她为她的教师梦努力付出了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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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如果身高有限制,为什么工作单位愿意跟小李签约呢?
最后,身高是天生的,没有办法改变,人家通过自身的努力,认真学习,希望从事心仪的工作,为什么不可以呢?而且身高不足,也并不代表能力不足,当不了一位好老师呀。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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