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贷”事件风波未平,学生:这钱我们到底该不该还,没解决!

如题。该系列“校园贷”案件陆续开庭后,没有一名大学生应诉。这些被告大学生普遍认为,“校园贷”等于非法放贷,国家打击“高利贷”,他们借的钱不用还!

这些大学生的脑回路已经不能再666了!你们是孙悟空派来的么?人家贷款公司是冤大头吗?

所以,想说四个问题:

1、 套路贷可恨。打击校园套路贷,这当然是国家的政策,尤其是那些拍裸照、威胁孩子的套路贷、高利贷着实可恨,但是这不意味着所有的信用贷款都是套路!欠债还钱,这是起码的诚信问题;

2、 关于高利贷。利息高于年36%才认定是高利贷;24%以下的利息,都是合法利息;24%-36%之间的利息,国家不管,随你自己,想给就给,不想给就不给。

3、 学生上黑名单后果很严重。如果学生不还钱,大概率法院会把学生们纳入“失信执行人名单”,要知道,老赖们固然不害怕进黑名单,但是大学生考公务员、进国企事业单位被法院拉进黑名单的一个都不让录取。

4、 对法律要尊重。法院开庭最起码要去的,否则你不去法院照样判决,照样执行,而且会对不去的人作出不利的判决。所以,尊重法律,要从学生时代抓起。否则长大了,都变成“老赖”就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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