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公安机关从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加强道路秩序管控,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总体要求,自 6 月 1 日至今,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榆树大队镇北中队一直对大货车、轿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车辆严防死守,对缉查布控系统反馈的信息细心分析,严格执法。
6 月 27 日 9 时 45 分,经缉查布控系统反馈,一辆从五常往榆树行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已达报废标准,镇北中队民警立即设卡拦截。
赵某因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同时使用伪造变造年检标志、保险标志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96 条 2 款、100 条 2 款、110 条 1 款和《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 88 条 1 款 14 项、17 项,民警给赵某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处以 8000 元罚款,吊销驾驶证,并处行政拘留 3 日的处罚。
新文化报 · ZAKER 吉林记者 王跃
编辑 赵霜雪
值班主任 高震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