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 /ZAKER 南宁记者 陆增安 通讯员 张菁
驾驶宝马车,专挑货车变道之时伺机驾车 " 碰瓷 ",之后索要高额修理赔偿费。 一诈骗团伙掐准司机心理 " 精准 " 施诈,连连得手。不过多行不义必自毙!近日,该诈骗团伙的主犯韦某兵经江南区法院开庭审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2 年 8 个月并处罚金 4 千元。对此,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遇到 " 碰瓷 " 事件,千万不要私了,一定要报警!
■蹊跷:" 精准 " 刮擦事故接连发生
该案还得从 3 年多以前说起。2014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7 时许,河池籍货车司机唐师傅拉着一车水果,从江南区壮锦大道海吉星市场赶往外地。但刚驶出海吉星市场不久,当他打灯变道时,后面突然窜上一辆小车,并 " 砰 " 地一声发生轻微刮擦。
见到发生事故,唐师傅立马停车下车一看傻眼了,发生刮擦的可是价格不菲的宝马豪车。与此同时,从该宝马车上下来 3 名男子,气势汹汹地要求赔偿,而且要价还不低。
当时,尽管唐师傅觉得此次事故发生得有些蹊跷,怀疑自己是遭遇了 " 碰瓷 ",但是看到自己的货车是跨了道,而且车上装着满满一车水果急着赶路,于是就同意对方私了的提议,并赔了对方 10400 修车费后才了结此事。
无独有偶,距唐师傅的遭遇事隔不久,同样在壮锦大道,同样是这辆宝马豪车,又 " 踫巧 " 地与一辆货车发生了同样蹊跷的刮擦事故。不同的是,这次货车司机余师傅被 " 敲 " 了 17000 元修理费。
此外,在良庆区银海大道广西武警直属支队门口路段,拖拉机司机方师傅也被同样的方式,被 " 敲 " 了 13000 元修理费。
■侦破:" 碰瓷 " 犯罪成员相继落网
连续接到多起疑似 " 碰瓷 " 的诈骗勒索案,南宁警方觉得事态严重,立即组织力量,多警种通力协作,成立专案组,全力侦查破案。民警发现," 被碰瓷 " 的均为拉货的大货车或者拖拉机,而与之刮擦的却都是身价不菲的宝马豪车。
拿豪车 " 碰瓷 ",且作案频率密集,这在南宁并不多见。经过夜以继日地调查摸排,南宁警方发现这是一个有组织、有目的 " 碰瓷 " 诈骗犯罪团伙。
同时,办案民警通过侦查手段掌握了部分成员的踪迹,并将该犯罪团伙的潘某章、潘某福(均另案处理已判刑)两名成员捉拿归案。去年 4 月 25 日,迫于强大压力,该诈骗团伙的主犯韦某兵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被捉拿归案后,潘某章、潘某福及韦某兵对利用宝马豪车,趁被害人驾车变道之机进行 " 碰瓷 " 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庭审中,据江南区检察院指控,韦某兵和潘某章、潘某福等人蓄谋通过驾驶机动车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实施诈骗。2014 年 9 月 28 日至 11 月 16 日期间,他们先后结伙以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唐师傅、余师傅、方师傅的钱财共计 40400 元。
■判决:犯诈骗罪被判入狱 2 年 8 个月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韦某兵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此,韦某兵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
经法院审理查明,韦某兵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 40400 元,已达到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韦华兵犯诈骗罪成立。
同时,韦某兵积极实施犯罪、分工配合,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但韦某兵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最后,法院根据韦某兵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2 年 8 个月,并处罚金 4 千元。
【温馨提醒】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驾驶人若遇到 " 碰瓷党 ",一定不要与对方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避免激化矛盾,也不要轻易下车与 " 碰瓷党 " 对话,最好第一时间在车内用手机报警(如在高速公路上,可打报警电话 12122)。
同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用手机、相机等工具尽量多记录对方车牌、车型及车内司乘人员相貌等相关信息,以便警方侦查。此外," 碰瓷党 " 喜欢利用外地司机人生地不熟怕麻烦的心理或是对法律法规不了解的弱点,要求 " 私了 ",建议车主不要因为担心自己处于弱势地位而与对方 " 私了 ",这样不但自己会蒙受损失,还会助长 " 碰瓷 " 现象的蔓延。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