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3 日上午,一名家长酒驾被查,为了不耽误车上两名孩子考试,交警驾驶警车按时将学生送到学校。
7 月 3 日,是贵阳市中小学期末考试时间,。当日上午 8 时左右,一辆轿车黑色轿车被南明交警四中队民警拦下例行检查时,交警发现驾驶员口中带有酒味,需要进一步调查。
" 当时,他车上有两个孩子赶着去学校参加考试。" 民警说,为了不耽误两个学生参加考试,他们将驾驶员留下询问调查,同时让警车护送同学赶往学校。
据了解,在交警的护送下,两名学生顺利参加了考试。另外,该车驾驶员承认当日凌晨喝了酒,经过仪器检测,血液中酒精含量为 20.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 1000 元、记 12 分,暂扣驾驶证 6 个月的处罚。
贵阳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强
编辑 黄聪
编审 柴潇蕾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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