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高栏港区跨境电商平台 年销售千万美元奖励百万元

为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鼓励区内企业触网升级,加快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促进内外贸转型升级,高栏港区日前制定了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其中对入驻该区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年度销售额达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

据了解,方案是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珠府2016]55号)要求,结合该区电子商务发展实际而制定的。支持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八大项,分别如下:

一是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引入知名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对新引进的电子商务领先企业、创新型企业、网络支付企业或项目,按“一企一策”方式给予政策扶持。

二是支持监管服务体系建设。以“一事一议”方式,支持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等部门建设和完善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监管服务体系。

三是推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做大做强。

对入驻该区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年度销售额达1000万美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年进出口额首次突破1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后续年度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到20%的奖励20万元,增幅达到30%的奖励30万元,增幅达到40%以上的奖励50万元。

支持企业购买第三方跨境B2B、B2C电子商务平合服务,对签署服务协议并支付服务费用的企业,按服务费用最高50%给子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

四是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支持生产制造、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产业,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自建交易平台开展电子商务,扩大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并对年度线上销售额较大的企业给予奖励。

对实现年度网络销售额首次超过500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20%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后续年度网络销售额在500万元-1000万元且同比增长超过20%的,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对实现年度网络销售额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后续年度网络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同比增长超过20%的,给予最高15万元的奖励。

五是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年服务费收入首次突破100万元、300万元、5000万元的本区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商,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是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广货网上行”活动。对该区列入省广货网上行“十家平台”、“百家商城”和“千家网店”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和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七是鼓励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对本区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培训,按照实际发生的培训费用给予最高50%的补贴,单个机构每年补贴不超过5万元。电子商务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必须在该区现代产业发展局核准备案,否则不予补贴。

八是引进和培养电子商务人才。协助电子商务企业引入高端电子商务人才,协助向有关部门申请各项人才政策扶持。扶持资金来源为市转移支付的支持外贸新业态专项资金,如上级财政不足资助情况下由区财政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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