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丨四川上调最低工资标准,7月1日起执行!

如果做一个路人采访,问每个月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我想大多数人都会回答发工资!

而每个月最扎心的事情是什么?恐怕就是收到发工资银行的短信时,发现自己的工资也太低了!

没事, 不要慌 !这次要涨了!

6月29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7月1日起,四川将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由于到2018年7月1日,距上一次调整已满三年,按规定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在2018年7月1日前进行调整。调整情况

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1650元/月、1780元/月,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0%、19.6%、18.7%,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1%、6.1%、5.8%。

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3元/小时、17.4元/小时、18.7元/小时,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5%、20.8%、19.1%,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3%、6.5%、6.0%。

主要作用

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调节工资分配、保障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权益的重要手段。确保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所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能够满足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

相比其他手段而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对低收入普通劳动者群体的影响最为直接,示范性和导向性作用最强。政策依据

最低工资标准是政府调节企业工资分配,保障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取得劳动酬劳权益的手段。此前,四川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260元、1380元、150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13.2元/小时、14.4元/小时、15.7元/小时。

根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经过开展全省最低工资标准评估,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讨论决定,2016年、2017年暂不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由于到2018年7月1日已满三年,按规定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应当在2018年7月1日前进行调整。相关说明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最低工资不包括下列各项:

加班加点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

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

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影响

社保

一般情况下,社保缴费基数,这个额度是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也就是说,你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是跟着最低工资走的。那么,当最低工资涨了,如果你的社保缴纳的是最低标准,那么也会随之上涨。

总体来说,个人与企业相比,后者缴纳的费用是占大头的。而且一般来讲,所缴费用越高,所享受的社保待遇也会更好。比如医疗保险缴的基数越高,报销比例就越高,养老保险缴的越多,领取的养老金也就越高。

所以千万不要觉得基数涨了多交钱就不安逸~~~

住房公积金

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按职工上年实发工资数平均计算得来。但如果企业经营有困难,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不按职工上年实际工资基数缴存,但并非无限制的降低,最低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部分假期的基准薪资标准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其他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今年已有北京、四川、广东、辽宁、新疆、江西、西藏、广西、上海、云南和山东 11 省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作为职工的“娘家人”,咱们工会在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的制定和修改中,都做了什么呢?一起来看!

四川省总工会源头参与最低工资标准制定

切实加强源头参与

近年来,四川各级工会积极代表职工,广泛参与就业、分配、社保、劳动安全卫生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的制定和修改,主动参与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或调整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4月,为做好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出台工作,四川省总工会深入一线职工群体开展调研工作,采取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开展座谈等形式,科学、系统的分析调查数据,并代表职工方在全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上,有理有据地提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建议,通过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积极推动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稳步提高。

提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建议

1.是当前执行的是2015年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据现在已有3年,需要进行调整。

2.是当前我省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为1500元,仅占2016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的33.07%,需要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在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中的占比。

3.是此次最低工资标准面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广大职工对最低工资标准上涨幅度的预期普遍高于方案中拟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此次调整建议得到了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的广泛认同,参会各方均同意将2018年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最高档从1750元/月调整到1780元/月。

再来看看,2018年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也有新变化。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批准,省人社厅于2018年6月28日发布了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

具体标准和执行时间

•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7%。

•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上线(预警线)为11%。

•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3%。

•企业工资指导线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相关说明

1.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依据。其主要作用是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我省从2003年开始建立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2017年,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5%、上线(预警线)为12%、下线为3%。

2.有条件的地级市可探索建立行业工资指导线制度,制定发布本地区部分或主要行业的工资指导线,为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提供参照标准,落实职工工资增长。各地要加大工资指导线的宣传落实力度,加强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发挥工资指导线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中的引导作用,切实增强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听到这条消息,工叔真的很激动啊!

经过了3年,四川人的最低工资标准终于上调了!对于这次上调,你还有什么想说的,赶紧在留言区内告诉工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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