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吸食毒品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同样教唆别人吸毒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最近在福建省泉发生了一起恶性教唆未成年人吸毒案件,被告人潘某在内的三人居然在学生办的生日宴上,强行迫使16名未成年吸毒,而这三人被捕后也面临着法律的重刑。
案发当晚,潘某、陈某与张某在永春县的某一生日包厢内,为当时还处在未成年的孩子过生日,在包房内,三人利用威胁、胁迫,武力手段等方式,迫使在场16名未成年的在校孩子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
等这些孩子吸食之后,这三人还以吸了好东西要交费为理由,向在场的几位未成年学生收取了不少钱财,此后几人扬长而去。
等到孩子的家长赶来发现自己的孩子身体出现了异样之后,立刻送孩子去了医院,并向警方报了警。
很快潘某在内的犯罪嫌疑人就被警方逮捕归案,经过审理调查,民警发现潘某居然还曾在自己的伯父家,先后四次收容吸毒人员在屋里吸毒,这中收留他人吸毒的行为,让本身就犯有重罪的他,更是罪加一等。
经审判,法院认为,潘某、陈某与张某三人,违背他人意愿,利用强行手段迫使多达16名未成年学生吸食毒品,已经构成了迫使别人吸毒罪,加上潘某的收容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张某和陈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七年,并均处罚金7000元。
【什么是强迫他人吸毒?】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未成年接触到毒品的概率越来越高,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了这些孩子年纪小、身体弱、好奇心强的同时又容易被控制的特点,通过指引、迫使、威逼利诱等方式让他们沾染了毒品,迫害他们的身体健康。
根据中国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于强迫他人吸毒,以下三种情形将从重处罚:
1、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2、国家工作人员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3、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强迫他人吸毒的。
那么,强迫他人吸毒该如何量刑呢?
1、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3、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又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此案中潘某等三人采用暴力、胁迫手段,一次性强迫这么多未成年人吸食毒品,属于典型的教唆吸毒,违反他人意志,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这种丧尽天良的行为必遭法律的严惩。同时对于很多心智尚未成熟的学生,希望大家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坚决不碰一口毒品,自觉抵御毒品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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