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1元钱丧命,女店主追打异价女学生,扭打时突发心脏病身亡

16岁女大学生至烟杂店买烟,因1元钱的烟价与女店主姚某起了冲突,双方互不相让,扭打拉扯间,本就患有心脏病的姚某突然发病,后医治无效身亡。2年多前广州街头的这起命案引发的诉讼纠纷终于近日告一段落。昨日,公诉机关以证据发生变化、不符起诉条件为由,撤销了刑事诉讼,如今18岁的女当事人曾某,终于卸下了被告的“帽子”。

▲事发当天监控画面

死者姚某生前在龙津东路开了一家烟杂店。2015年12月9日中午,天空正下着雨,16岁的女大学生曾某和另一名同学来到店内买某品牌的一包烟。得知姚某开价13元一包,曾某当场以“外面才100元一条”为由,提出只愿支付12元。

由此,姚某与曾某两人在店内发生口舌。据与曾某同行的女学生讲,两人的情绪当时都有些激动,互骂了对方。交易最终没有达成,而后曾某走出店门,不料姚某也随即追了出来,两人又在街角对骂。据该名女学生讲,对骂很快发展为互相拉扯,期间,情绪激动的姚某还扇了曾某一巴掌,而曾某也扯了姚某的头发,用脚踢对方。

▲事发店铺

就在相互扭打的过程中,姚某突发心脏病倒在地上,见情况不妙,当事人曾某和同学将姚某扶到人行道上的椅子,让其坐下,随后叫来了救护车并报了警。

不幸的是,姚某最终还是因心力衰竭抢救无效而亡。法医鉴定出具的报告也证实,打斗和情绪激动是诱发姚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曾某的行为属过失致人死亡,而后,双方当事人家属就此事协商,达成一次性46万元的赔偿。

不过介于姚女士此前就患有心脏病,且在其发病后当事人已经采取了紧急救助性行为,此意外事件是否构成犯罪一直存在争议。一审中法院认为曾某确实属于犯罪,但因情节较轻可免于刑事处罚。而曾某及其律师则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并已尸检报告中缺乏相应的技术检测为由上诉法院。

去年11月,二审法院以事实不清和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经过半年多的审理,近日,公诉机关做出了撤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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