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桃园日前爆出一起遗产纠纷案,姐弟俩与姑姑对薄公堂。据了解,这对吕姓姐弟的父亲早在2003年就过世,而母亲也已不在人世,姐弟俩虽然是继承人却只有13、11岁,于是改由爷爷监护,遗产则暂时由姑姑管理,没想到姑姑竟趁机侵占了遗产不愿归还,气得姐弟俩在成年后反击。
吕姓姐弟指控称,父母相继过世后他们先是由奶奶担任监护人,后来再改为由爷爷监护,当时分别才13、11岁的两人虽然继承一栋房子和288万8277新台币(约人民币62.7万元)的存款,但因为年纪太小,姑姑就主动提出要帮忙管理遗产同时承担起照顾他们俩的责任,以免年纪大的爷爷、奶奶太过操劳。
只是,就在姑姑接管后2年,父亲留下的价值300万新台币(约人民币65万元)的房子就被卖掉,姐弟俩一直等到成年并进入职场工作,对方都没有要归还遗产的意思,还谎称卖掉房子的钱已经拿去清偿贷款。
但事实却并非如此,他们之后从叔叔口中得知,在父亲去世的那一年姑姑就在大溪区置产了,这才决定提告要求返还卖房的300万新台币。
对此,吕姓姑姑反驳说,出售房子的钱全都交给父母亲使用,自己只是配合处理遗产,能在大溪买房也是她从生活费中省吃俭用存下来的,跟遗产没有关系,况且侵占部分就连桃园地检署检察官都决定不起诉,自己一毛钱都没有拿,当然不需要还什么钱。
但她的言论却惨遭自己父亲打脸,爷爷告诉孙子孙女,“她有拿你爸爸的300多万,我公平论事,不能偏袒任何一方。”桃园地院法官听完爷爷与孙子间的证词录音,决定采信姐弟俩的说词,判姑姑必须返还300万新台币的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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