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社会经济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而在发展过程中拆迁是必然举措,尤其是现今,农村也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中。拆掉旧的,建设新的,对农民来说是一件好事,尤其是一些贫困地区,许多基础设施破败,房屋陈旧,在拆迁之后,许多农民也都感叹住上了小洋楼,走上了水泥路。
而说到拆迁,是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农民作为被拆迁方往往处于弱势的一方,有些属于利益平白无故的消失了怎么办?这让许多农民苦不堪言,那么在遇到拆迁问题时,农民怎样才能维护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怎样才能避免遭受损失呢?18年起,拆迁不具备以下3点的,谁劝也别签字,农民要心中有数。
⑴,给予农民的补偿内容是否透明?说到底,拆迁方在拆迁过程中,遇到了重重的阻碍,而被拆迁方不同意拆迁,其根本原因是补偿的问题未达成一致,而这其中的原因也是有些补偿未透明化,农民自己心里没底才不同意的,而对于拆迁补偿,都是有一定规定的,如: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费用等等的补偿。
因此农民在签订拆迁协议时,除了要确认补偿的金额外,还要注意这些小细节,等到确认无误时,农民再签字也不迟,这点农民要做到心中有数。
⑵,未进行公告就拆迁的,拆迁前,都要贴出公告,公告里也会明确拆迁的原因,阐述拆迁的目的,拆迁的期限和范围等等,国家也规定的必须确保每一个拆迁人都知道,也许有的农民认为这不重要,那就大错特错了,对于被拆迁的农民来说,这里面的内容将直接影响到拆迁的补偿费用。
⑶,未补偿就进行拆迁的,一个地方拆迁,那就意味着农民要面临一个新环境和新生活,对于农民来说,情感上和归属上都依依不舍,因此国家也规定,拆迁的顺序先补偿后拆迁,如果遇到先拆迁,后补偿的,这显然不符合条例的。
⑷口头承诺的,现实中,因为补偿未达成一致,拆迁工作迟迟进行不了,但为了赶进度,有的拆迁方就会口头承诺给农民丰厚的补偿,然后由村组长进行劝说,这点农民要切记了,没有白纸黑字的协议书,谁劝也别轻易签字。
总之,今后农村的发展必然会越来越好,发展中势必也会遇到拆迁,而以上的4点农民也要注意了!谁劝也别轻易的签字,农民要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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