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时是小甜甜,分手后是牛夫人…昆明男子向前女友索赔13万

“以前一起看月亮的时候叫人家小甜甜,现在新人胜旧人,叫人家牛夫人!”

电影《大话西游》中的金典桥段。

恋爱时男女朋友间相互“借款”完全没防备,但是,一旦感情破裂。就成了令人头疼的问题,引发了不少纠纷……

“借了我的给我还回来”

嵩明一男子通过网络认识了女友,在热恋的2年多时间里,女友先后多次向男友借钱,男友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给女友13万余元。后来,两人分手了,男子要求前女友返还借款……

20多岁的男子孙某,昆明市嵩明县人,2016年5月,他通过网络认识了比他小4岁的女子李某,1个多月后,他们发展成为恋人关系。

热恋中,孙某对女友很大方。他说,在恋爱期间,女友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他借了一些钱,他分别通过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等方式,先后共借给女友131690.31元。在这2年恋爱中,孙某在女友身上花了不少钱,可两人还是没有走进婚姻殿堂,2018年2月分手。

分手后,为借钱的事,孙某多次找李某协商,希望前女友能归还借款。起初,李某认可借钱的事,就是坚持说,自己没有钱还,就这样一直拖欠着。

“我不停催要,后来,她干脆就说借的钱,她已经全部归还给我了,根本就不欠款。”孙某说,这让他非常生气,还是找前女友商量,始终说不通。无奈之下,孙某将李某告到嵩明县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全部借款和利息。

超过2000元的可认定为借款

嵩明法院审理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受法律保护。孙某和李某恋爱期间,作为男方的孙某为女方李某适当花费一定的费用,符合常理,但本案涉案数额已远远超出恋爱期间必要花费,而且这些款项,并非孙某主动赠与,因此,嵩明法院确认孙某与李某存在借款合同关系。

对于借款数额的确定,嵩明法院综合孙某的转款情况,对孙某向李某转款2000元及以内的,视为孙某对李某的帮扶和赠与,对其余超过2000元的转款,视为李某向孙某的借款,法院根据所有的转款记录,确定李某先后向孙某借款合计为108710元。

于是,嵩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一次性支付孙某借款本金108710元及利息。

恋人之间借款也要注意留存证据

男女恋爱期间,为了增进感情,通常相互之间会进行财产的赠与。但并非每对恋人都会顺利结成连理,一旦分手,有人大度乐观,有人锱铢必较,随之而来的就是恋爱期间的财产纠纷……

此案的法官也做出提醒:热恋期间,“我的就是你的”,双方的钱转来转去,经常没写借条没留证据,恋人分手后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常常因为证据不足而难认定。如果是正常的、大额的借贷,即使是恋人之间,也要注意留存证据。

类似的事件还真不少……

男子分手不还钱还威胁对方

上个月,广西柳州,女子小玲与在麻将馆认识的阿伟交往了两个月后,因发现阿伟与其他女性暧昧而分手。交往期间阿伟陆陆续续向小玲借了3.5万元,分手后,阿玲想让阿伟将借款归还,但阿伟不但不还钱,还将不雅视频发给小玲,威胁称再逼他还钱就把视频发到网上。6月6日凌晨,被逼无奈的小玲只好报警求助。

最后,民警当着双方的面,将阿伟手机内的不雅视频全部删除。民警还严厉警告阿伟,如果阿伟在其他地方还存有视频并发布到网络,将涉嫌违法,警方将对其处以拘留处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而由此造成女方名誉损失的,还将会追究其民事责任。

恋爱时买名牌包分手后喊还钱

今年3月,上海虹口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

上海的刘先生年过30岁,一直没有女朋友。一次偶然的聚会,认识了貌美的张小姐,并展开猛烈追求,并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人浓情蜜意,为了哄女友开心,刘先生购买了价值1.5万元的某品牌手袋送给张小姐。

可这甜蜜的二人世界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刘先生认为自己年龄不小,应当尽快成家,而张小姐却认为自己仍处于事业上升期,应把精力放在工作中。工作和生活理念的分歧致使两人不断产生摩擦和矛盾,经常争吵。张小姐认为以刘先生现在的经济条件无法成家,遂与其提出了分手。

分手后的刘先生觉得女友无情,自己的付出又算什么呢?恰逢刘先生母亲患病,医药费负担沉重。刘先生一怒之下将张小姐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对张小姐手袋的赠与,要求张小姐支付手袋对价1.5万元。

最终张小姐支付刘先生5000元,双方以调解结案,当庭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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