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或孩子身有疾病,很多家庭选择“遗弃”孩子,先不说这种行为会对孩子的人生造成多大的伤害,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如果没有能力抚养为何当初还要生下,现在生下了为何又不想要?这可是你们的亲骨肉,你们忍心吗?
商人史增超的名字曾经享誉宁波政商界:名下拥有多家公司,产业覆盖纺织、矿业和进出口贸易;自创的纺织品牌“CheTex”早在新世纪初即远征非洲,十年掘金的传奇故事屡见报端;他还是热衷公益的爱心人士,出资在丽水市松阳县赤寿乡修建希望小学;他还曾位列宁波市江北区第四届政协经济界别委员和2015年浙江省司法厅选任的市级人民监督员……
2016年9月7日,被史增超收养8年的女孩王濛走向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新明派出所报案,称其自7岁起遭到史增超猥亵和强奸,持续长达数年,期间,作为史增超情妇之一的黄春苗曾数次协助史对她实施强奸。东窗事发后,史增超出逃非洲,同年11月,另一嫌疑人黄春苗被宁波警方刑事拘留。
近日,此案有了新的进展。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一审经审理认定,黄春苗因伙同他人长期对未满14周岁幼女实施强奸及猥亵,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2001年,王濛出生在北京,两三岁时,母亲张贵英抛下了她和其他几个孩子,离开了家。2008年,王濛的父亲去世。2008年10月份,黄春苗冒充史增超妻子,和史增超一起从王濛同父异母的姐姐王洋处“收养”了王濛,但并未办理收养手续。
王洋的证言称,其父亲去世后,其在孤儿院网站上咨询过领养手续,也留了自己邮箱,想找人领养王濛,过了一两个月,史增超用邮箱跟其联系,2008年9月中旬他们在上海见面后,史增超说他平时工作忙,以后他“老婆”黄春苗会跟其联系。不久,王濛就被黄春苗接到其位于宁波的住处“收养”了。生于1987年的黄春苗彼时只是一名21岁的在校大学生,宁波 鄞州区法院查明,在与史增超交往过程中,史增超提出要她在网上发帖领养一个年龄较小的女孩子,黄春苗应允了。正是此时,黄春苗看到了王洋在孤儿院网站上领养手续咨询栏下留的邮箱。
1991年12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除此之外,《收养法》还规定,被收养人是指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等由于特殊的原因无法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而法律规定的送养人也应该是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和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在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王濛被“收养”了。被史增超收养后,王濛的噩梦也由此开始。2009年11月29日,不堪忍受猥亵,王濛离家出走。证据显示,两天后,黄春苗前往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江厦派出所报案,称王濛失踪了。同年12月9日,黄春苗从江厦派出所将王濛领回。
鄞州区法院查明,王濛回去后的3年间,史增超对其实施强奸超过20次,黄春苗多次从旁协助。2012年起,史增超带着黄春苗和王濛到金华生活,黄春苗安排王濛单独租住在婺城区某小区,并对房东谎称王濛是其妹妹,期间每隔一段时间,黄春苗便会带着王濛去宾馆与史增超发生关系。
2014年5月,黄春苗又在史增超的授意下将王濛带回了宁波,并在鄞州区单独租了一套房子,由史增超支付房租。直至2015年1月,史增超的另一名情妇黎丽搬入前,王濛都独自一人居住。
黎丽在证词中亦承认,她曾在王濛在场时同史增超发生关系,王濛则在一边看电视玩电脑,黎丽还称他们三人曾多次一同发生关系。
2015年,史增超再次为王濛更换一位于高新区的住处,但王濛称史依旧一周或10天来一次。
判决书认定,8年间,至少有3名史增超的情妇曾和王濛一起,同史发生关系。
史增超一位沈姓情妇的证言称,除了被“收养”的王濛以外,史曾委托她在名为“离家出走吧”的百度帖吧中寻找两名离家出走的初中女孩,供其泄欲。许颜就是其中一个,2007年10月,她离家出走来到宁波。
2016年9月7日,王濛来到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新明派出所报案。王洋的证言称,警方介入调查后,史增超曾致电王洋,称他和王濛是“你情我愿”的,并非强奸,希望能够撤案。史增超还请求王洋说服张贵英去做王濛的思想工作,遭到王洋拒绝后,双方便失去了联络。
不过,史增超的另一名毛姓情妇的证言称,就在王濛报案后半个月时,即2016年9月23日,她在泰国见到了他,史增超在见面时称,有个女孩说他强奸还勒索20万,他没有给,那女孩就报警了。而警方从王濛手机里调取的她与史增超的聊天记录则显示,王濛曾质问史某超为何在她七八岁时强奸她,史某超回复称:这事情要面谈。
不过,自9月中旬后,史增超再未在宁波露面。事后,经史增超妻子谢某证实,他已于2016年9月中旬出国,身在非洲尼日利亚。
2016年11月22日,同案的黄春苗被民警抓获。黄春苗辩护人、浙江首望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建伟在出庭时称,黄春苗因涉世不深,抵挡不了金钱、感情诱惑,被人利用,系从犯。针对此项辩护意见,法院最终并未采纳。在案件审理期间,黄春苗家属向王濛支付了十万元的赔偿,王濛也自愿放弃对黄春苗的其它民事赔偿请求,并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
2017年12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黄春苗因伙同他人长期对未满14周岁幼女实施强奸及猥亵,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
判决书亦显示,史增超目前已被公安机关发布红色通缉令追捕。
而史增超在逃匿非洲后,其名下的公司遭遇了多场诉讼,其中部分案件的代理律师、浙江合创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锦胜海达公司因经营不善,已暂停营业。
对于这种商人,法律应该给予最严厉的处罚。不管是否收养,当时她只是个孩子。作为一个成功商人,也算是一个半公众人物了,私生活如此混乱怎么可以?希望大家能洁身自号,注意自己的行为,无论多成功都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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