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借校园贷买手机不还,太傻太天真

学生借校园贷买手机不还,太傻太天真

文/维扬卧龙

南国早报7月2日报道 借钱买高档手机后,却还不起钱……今年上半年,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陆续受理广西某金融投资公司诉高校学生借款合同纠纷案件,400多名大学生成被告。值得注意的是,该系列“校园贷”案件陆续开庭后,没有一名大学生应诉。这些被告大学生普遍认为,“校园贷”等于非法放贷,国家打击“高利贷”,他们借的钱不用还。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国家是在打击校园贷乱象,但不是说所有的校园贷都是非法的,民间借贷只要没有暴力催收这类违法现象,都是合法的。至于利率方面,国家只规定年利率不超过24%,都是合法受到保护的,超过36%是无效的,24%到36%之间是灰色地带,你支付给了借贷人超过24%以上的利息,想要回法庭不支持;你没有支付超过年24%以上的利息,借贷人主张你支付,法庭同样也不支持。

这些大学生只看到了国家在打击非法校园贷,但是根本没有弄清情况。以为既然国家整顿校园贷,那我们去贷款不还,放贷公司就拿他们没辙,这种想法真的太天真,也太过无赖。放贷公司不是唐僧肉,谁想去占点便宜就能占便宜的,黑吃黑的做法只能在影视屏幕里行得通。对于正规的金融投资公司而言,所有能够签字盖章的合同或者文件,都不可能明显触犯刑法。企业的法律顾问和年度财报会计师,不会是摆设。

这些学生以为,大学毕业我们都回家或就业了,联系地址通信电话号码都已变,放贷金融公司就找不到我们要钱了,这想法也天真。在国内只要还没牛逼到拥有多个身份证和外国国籍程度,那只能一人一个身份证号终身。无论地址怎么变通讯方式怎么改,这个身份证号是不会变的,放贷的企业即便找不到欠债人,只要将欠债人告上法庭,那基本就是一告一个准,得个老赖的绰号是小,个人征信将从此打上污点,以后上社会时,不但买房买车贷款难办,连坐个高铁乘个飞机都将受限了!

这些学生以为,律师函只是吓唬胆小的人,金融公司要和他们打官司,自己不收法院的传票不到庭,法院咋判都和自己没关系,我不承认就不能奈我何,这想法几近法盲,这么多年的书白念了!法院传票和民间私人之间的谈判通知完全两码事,民间调解只要拒绝联系一方不到场,调解自然没法达成,但是不收法院传票可以登报公告送达,达到时间就默认为已经送达,不到庭应诉法庭可以缺席审判,判决照样能生效。

大学课堂只是学一些基本的理论,社会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相对于社会的复杂和残酷来说,大学书本上的那点东西只是皮毛,掌握点皮毛就想挑衅社会的残酷,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诚信做人踏实做事,才是立足社会的根本。消费要量力而行,不要去盲目攀比和跟风,一个学生还毫无经济能力,用7000多元的手机干什么?社会上那么多已经上班挣钱的,手机还只用两三千块的呢!

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天上不会掉馅饼,那些看起来很容易就能获大利的事,基本都是骗人的。如果真这么容易赚到钱,他们还来街上吆喝啥,自己都去闷声发财了。这400多学生参与的兼职换购手机活动,一想就不靠谱,学生主业是学习,哪来那么多时间兼职,更何况那些公司怎么能保证提供充足的兼职供学生选择?正儿八经想要个心仪的高档手机,学校和社会都有的是勤工俭学机会,为嘛不去干呢?还不是图这些金融公司所谓的网上兼职容易?

说一千道一万都是懒惹的祸!如果不懒四肢勤快,大学四年课余时间打个短工,假期兼个职,赚个几千块没问题的;如果不贪婪攀比,不存侥幸之心,也不可能刚上社会就惹上官司;如果有担当能直面自己,知道错了就认错,把钱还上,就不会有被法院列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担忧,也不会上银行不良征信记录,不会面临失业找不到工作的苦恼,也不可能考个公务员出个国都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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