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羞辱式”惩罚不是教育应有的样子

11岁的男孩小文可能不愿意再乘坐公交车了——就在前天,他在公交车上被母亲扒掉衣服裤子,全身只剩下一条裤头和一双袜子,面对一车乘客,一直坐到终点站。原来,小文平时就很淘气,特别不爱做作业,本来就为孩子的情况着急,又接到老师的电话,说小文一星期都没好好做作业。在回家的公交车上,母亲张女士的语气越来越严厉,可小文满不在乎,嘴里还不服气地顶撞着母亲,一句“我成绩好,不用写作业”,彻底惹火了张女士。(7月4日《重庆晨报》)

俗话说: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层皮。对未成年孩子来说,何尝不又是这样呢?孩子顽皮、不听话,老师告状,家长生气,这种心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然,家长如何协助老师共同教育孩子,这才是最为关键。过去有种说法是“当面教子,背后教妻”。意思是当众教育自己的孩子,让别人知道这是有家教的。妻子做的不对了,不要当面说,否则,会让她下不来台。

可,笔者认为,孩子虽小,但其在人格尊严上与成人都是平等的,既没有高低之别,也没有贵贱之分。应该说,随着文明法治社会的日臻规范和完善,人们在家庭教育的观念上也有了新转变,家长不在沿袭过去那种“牛要打、马要鞭,小孩子不打要上天”的教育模式了。取而代之的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家庭教育方式,教育人、影响人和感化人。

而上述这位家长却与众不同,非但没有把文明法治元素贯彻在家庭教育过程,反而将孩子当着自己的私有物,随意蹂躏。殊不知,在公共场合扒光孩子身上衣服,除了让孩子在心理上遭伤害,有羞辱感之外,还能何教益呢?就教育本质来讲,“羞辱式”惩罚决定不是教育应有的样子。通常来说,教育孩子应当遵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教育规律。不论是学校老师,还是家长,我们对孩子都付出一定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善用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切实做到,遵从孩子心理,尊重人格。我想,只有这样,我们的孩子才能快乐健康成长,社会文明进步,国家人才发展才能充满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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