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车主注意:私改排气很拉风?罚的就是你

为加强对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含大功率摩托车)以及飙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的从严治理,杜绝因上述违法行为引发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减少噪音对市民生活的影响,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自 6 月 26 日起至年底,正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机动车非法改装、拼装(含大功率摩托车)以及飙车统一行动。

6 月 26 日清晨,宽城大队民警史警官在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吉 A00**N 红色野马牌小型轿车沿亚泰大街快速路由北向南行驶,排气管发出的噪声极大,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

史警官在长泰大桥上将该车成功拦截。当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车证后,民警发现车辆引擎盖样式与行车证照片显示外观不符,排气管也改装过。

7 月 2 日上午,宽城大队民警王警官在青年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车号为吉 AX2**V 白色小型轿车沿青年路由北向南行驶,排气管发出的噪声极大,当行驶至扶余路时被民警成功拦截。

驾驶员下车后辩解说:车辆原有的排气管坏了,这个新排气管是后换的,没有想到会是违法行为。车零件坏了,修理可以。但是噪音这么大,你自己听不到吗?而且细心的民警通过与行驶证信息比对还发现这辆车更换了车标。

贾某和王某两位驾驶员都涉嫌私自改装车辆违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将被处以罚款 500 元。

长春交警提示您:更换车身颜色、更换车身或者车架后,车主应在更换后尽快到当地车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改装轮胎轮毂、加装尾翼、灯光、排气管等,都属于非法改装,需要恢复原状,才能通过机动车检验,否则等待您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新文化报 · ZAKER 吉林记者 王跃

编辑 王灿灿

值班主任 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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