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心市民捡到小猫头鹰,交给警察送它“回家”

扬子晚报网7月5日讯(记者 梅建明 通讯员 江景轩)7月2日晚上7点多,南京江北新区公安分局沿江派出所接到求助报警电话,一市民称他捡到了一只疑似猫头鹰的小动物,看着挺可怜的,希望警察把它带走。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这是一只细小的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于是将它带回派出所暂时喂养,并于7月3日将其送往红山动物园饲养。

报警的韩先生告诉赶到现场的民警,他家住在香溢紫郡2期,当晚和家人散步回来时,发现路边站着一只小鸟。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一只幼小的猫头鹰,担心它没有生存能力,韩先生找来纸箱将小猫头鹰装好,并等待沿江派出所民警前来处理。值班民警对韩先生爱护野生动物的爱心善举表示肯定,并将小猫头鹰带回派出所进行了仔细检查,未发现它有受伤的痕迹。

通过上网查询,民警了解到猫头鹰为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民警们对着新来的这只小可爱,认真摸索着喂养它。但由于猫头鹰太小,当人靠近时,它显得有些紧张,想打开翅膀飞,却怎么也飞不起来。民警考虑到小猫头鹰可能还没学会飞行,如果此时放飞野外,它可能会有危险,于是暂时寄养在派出所。7月3日一大早,民警与南京红山动物园取得联系后,将这只迷路的小猫头鹰送往红山动物园,由专业人员饲养。

民警提醒:猫头鹰保护动物,它们崇尚自由,因此请广大市民在出行游玩时发现野生动物时不要伤害它,大家都要珍惜和爱护野生保护动物,不可随意捕杀,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图为市民捡到的猫头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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