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与归 评论员
十年了,当你看到各式各样塑料袋时,能够分辨出它的厚度有没有达到0.025毫米吗?这不是在难为你的视力,而是在考验你对“限塑令”的理解和记忆,当然,也顺便检验了“限塑令”的实际效果。我想,很多人的答案是:不能。
2007年底,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然而,10年过去了,一次性塑料制品在生活中仍随处可见,塑料袋在超市、餐饮和农贸市场上依然使用频繁。甚至,有种雪上加霜的感觉是,新产生的电商、快递、外卖中的塑料包装用量快速上升。这难免让我们问一句:限塑令的法规效应去哪了?
世界上本没有塑料袋,使用的人多了,它便泛滥成了污染。业已养成的习惯,最难改变。这就好比,当人们习惯了电灯,就很难回到只有蜡烛的时代;当人们习惯了空调,就很难再回到那个只有竹扇、纸扇的时代。塑料袋的出现,可以说是一次购物方式和生活方式的革命,极大地体现了廉价、便捷的特点。若想人们主动从这种便利中走回去,实在为难。
现在,大型超市、商场几乎都已经结束了塑料袋免费的历史,但是依然无法阻挡人们使用塑料袋购物的热情,就是最尴尬的验证。甚至,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激发了塑料袋的生产,有人戏称,限塑令沦为了“卖塑令”,也不无道理。
限塑令的政策,本身没什么问题。它从一开始就不是单一的限制,而是在生产、销售、使用等各种环节做了规定;并且,方式也不是简单的“一限了之”,而是先“禁薄存厚”、采用有偿使用的方式循序渐进。最大的问题,其实是出在执行上。
一是,在源头禁止上的功夫着墨不够。塑料袋,由于生产成本低、技术门槛低,很容易形成小作坊式的隐秘生产源头。而那些违规的超薄塑料袋,往往又卖给小商铺、小摊贩、小饭馆等监管疏于检视的地方,其使用场合,是分散的、零星的。这在客观上,为禁令的执行增添了不少难度。
不过,塑料袋既然是人发明的,又是人使用的,它的所有客观问题又都变成了主观问题。这就要求一线执法者多一些主动和智慧。比如,可以经常去走访小商铺、小摊贩等使用塑料袋的高发区,通过他们顺藤摸瓜,找到生产源头,一举打击;在法规框架内,严格执法、罚必点痛,震慑违规生产者。
二是,随着快递、外卖等新兴集中使用塑料袋的领域出现,客观增量明显。对此,也应有相应的对策。别的不说,对塑料袋厚度的把控,要像对食品安全的把控一样严格。此外,还应明确平台和商家义务,在用户点单环节,应将塑料袋收费明确标注出来,并做显眼处理,形成心理印象。
三是,替代品和新消费方式惰于革新。十年了,社会诸多方面日新月异,但说到购物,依然“塑料为王”,观念和产品都该迭代了。好在,近期出现的回收式外卖餐盒、回收式外卖餐具、共享快递盒;再比如,不少外卖平台订单页面相继添加了“无需餐具”、“0套餐具”的备注选项,这些都是有益的尝试。
同理,在其他领域,也应有类似的鼓励和推广。比如,超市、商场等也可以推出回收式或者共享式的环保购物袋,对使用环保方式购物的消费者给予优惠、便利等。解决塑料袋的问题,不能仅仅盯着塑料袋,变革消费方式才是真正的釜底抽薪之举,当使用廉价塑料袋不再是最优选,它也就自然退出历史舞台了。
当然,也有人建议将“限塑令”改为“禁塑令”。今年3月,巴拿马政府即表示,决定禁止商店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但是,巴拿马无论从人口和地域来说,都是袖珍国家,这种涉及全民的政令容易实施,而对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国家来说,问题必然复杂得多。这种一刀切的方式,过于简单粗暴,也难有操作性。
此外,限塑令的宣传和普及,并没有深入人心。绿色的生活方式、环保的公共理念,还有赖引导和普及,这是一场长期的、复杂的、综合性很强的工程。我们缺的,或许不是魄力,而是智慧、细心和恒心。
责编:蒋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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