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车子跑网约个人单位都罚款

驾驶员在处罚通知书上签字 警方供图

昨日,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江北区大队(以下简称“江北区大队”)通报非法跑网约车案例,驾驶员和公司都将面临相应处罚。

6月28日10点20分,江北区大队勤务三中队在观音桥环道开展例行执法检查,发现渝DW120×小型普通客车存在非法网约车运输嫌疑,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车实施执法检查。经调查,乘客在324医院使用手机APP下单,乘坐该车前往华新街诚嘉口腔医院,手机软件显示此次运输车费约8元。在对驾驶员及车辆进行调查后发现,该驾驶员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车辆也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车辆由驾驶员向某租赁公司承租。江北区大队顺着该车的租赁合同找到了租赁公司。经调查,该公司的租赁行为实际上是以租代购,而且鼓励承租人在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实施网约车经营的违法行为。江北区大队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对驾驶员和其所属的租赁公司进行了罚款。

在此,执法人员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如果只是租赁车辆,车辆仅限于租来自用,不能进行运营,而需要营运的车辆必须是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才具备合法的上路资格。 (记者 王渝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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