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汽车网讯:7月6日下午,记者从市工商局珠晖区分局了解到,近日该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成功调解一货车维修纠纷案。
近日,消费者胡先生向衡阳市工商局珠晖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投诉称,3月上旬,将一台小货车放在位于珠晖区安居里粮油市场附近的A汽车修配行修理,修理费2485元。
修好后,他在开往长沙途中冒烟报废,花费拖车费500元。经A汽车修配行再次修理更换了较新的发动机。可哪知道,行驶途中,货车再次抛锚,经多方修理师傅检测,认定发动机属报废发动机,又花费拖车费800元。
胡先生找到A汽车修配行老板寻求解决办法,可店老板爱理不理,遂向工商部门投诉,要求该汽车修配行退还其2次修理费和材料费6435元和车子2次拖车费1300元,以及赔偿车子“误工”损失费5000元等,共计12775元。
接诉后,该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与被诉方辖区粤汉工商所进行了联合调处。经调查了解,投诉方胡先生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经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由被诉方A汽车修配行赔偿投诉方胡先生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00元现金,当场兑现。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