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码艺术对应的英语词组是digital art(目前digiart也常见使用)。这一术语有不同译法。大致说来,台湾通常译为“数位艺术”,大陆多译为“数字艺术”,香港多译为“数码艺术”。相比之下,可能要算“数码艺术”的译法比较合理,因为它体现了利用二进制数值进行编码的特点。现今所说的数字编码,是以数字计算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数字计算系统运用离散(而非连续)的数值来表现所输入、处理、贮存、输出的信息。应当说明的是:虽然数字计算机所采用的数值是离散的,但它所表现的信息却可以是连续的。对数字计算机来说,编码是在一个主题或单元上为保存、管理和分析数据的目的而将信息转换为编码值的过程。如果上述编码值为数字,那么,这种编码便是数字编码,简称“数码”。与此相适应,我们可以将“数码艺术”理解为以数字为信息的编码值的艺术形式,或者说以数字计算机/数字芯片为信息处理的主要技术条件的艺术形式。在这一意义上,“数码艺术”是相对于“模拟艺术”而言的,后者采用连续的数值来表现所输入、处理、贮存和输出的信息。
葡萄牙学者马科斯(Aderito Fernandes Marcos)等《数码艺术中的创造过程》一文认为数码艺术在两种意义上应用计算机媒体:一是将它作为原材料(即数字编码信息内容),二是将它作为增强创造性的工具。因此,可以将数码艺术定义为旨在探索作为创造工具和创造材料的计算机的艺术。他勾画了以交互性、随机计算和虚拟性为顶点的三角形,将数码艺术置于其中心。数码艺术创造活动主要关系到多学科团队中的合作。它要求共同的交流空间和信息空间(2009)。(4)从硬件的角度看,数码艺术包括任何以数码科技为支持条件的作品,除数字计算机外,还可能与数码手机、数码打印机、数码录音机、数码照相机、数码电视机、数码摄像机、数码导航仪等多种设备有关。从理论上说,这些设备也可以成为数码艺术分类的根据,由此区分出数码手机艺术、数码打印艺术、数码录音艺术、数码摄影艺术、数码电视艺术、数码摄像艺术、数码导航艺术等类型。至于数码设备作为“支持条件”所起的作用,可能是就信号输入、处理、存储、输出等不同环节而言。因此,上述艺术类型本身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做进一步界定。不仅如此,这些艺术设备还可能彼此结合使用或与其他设备一起使用,艺术家也可能自行开发特殊设备,这是数码装置艺术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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