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说“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可见酒文化在我们国家源远流长。亲朋好友聚会,难免的都会喝上几杯,这个时候酒表达的是是一种彼此之间的情感。酒虽好,但是不能贪杯,一旦喝多了就会惹出一些事端,特别是一些酒品不好的人,在酒精的麻痹下不知道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有的甚至会失去自己的生命。
耿女士说自己的弟弟在喝了酒之后,掉进了河里面溺亡了,现在家人要追究小区物业的责任,希望物业能够拿出6万元的安葬费,对于耿女士一家的要求,物业方面给出了这样的回应。
耿女士的弟弟今年28岁,在一家足浴店干领班。凌晨下班后,耿女士的弟弟约了店里的两名女技师吃夜宵,据说当时喝了不少酒,夜宵吃完后都准备回家,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来到了家边上的一个小区。耿女士说弟弟当时是从小区的后门进去的,当时小区的保安还给他开了门,结果进来后弟弟就躺在地上。
耿女士说看到弟弟进来躺在地上,小区的保安就和弟弟吵了起来,随后保安就离开了。耿女士说当天晚上家人一直都没等到弟弟回家,之后就报了警。结果第二天就在小区外面的河里打捞起了尸体。
小区边上有一条河,河的对面是一片农民房,耿女士的弟弟就租住在这片农民房,和小区是一河之隔。耿女士推测当天弟弟应该是喝多了,才误闯到了小区里面,之后就发生了意外。对于耿女士的弟弟溺亡的这件事,小区物业的吴总经理说,当晚耿女士的弟弟喝醉酒,保安把门一开他就冲进来了,冲进来之后就摔倒在了地上。监控显示小区的保安马上上前是拉他,但是在拉耿女士弟弟的时候,对方一直都用手在胡乱的挥舞着,没办法,保安只能去叫人过来。
保安和耿女士的弟弟没有发生冲突,当时耿女士的弟弟自称自己住在小区里面,进来之后就摔倒了, 保安好心上去扶他。一个人没能扶起来,就到前门去找了另外一名保安来帮忙,保安几分钟之后回来发现耿女士的弟弟已经不在原地,保安就以为耿女士的弟弟回家了。吴总经理表示,因为从事发到现在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现在小区的监控也没有了,他认为耿女士的弟弟出意外,完全是因为自己喝醉酒的缘故, 物业方面没有责任。
可是耿女士和家人觉得物业公司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稍微给家里赔偿一点安葬费,因为小区也是有责任的,主要责任是对保安的管理松懈,耿女士说弟弟当时是活生生的进入他们小区的,明明看到他喝醉了,进入小区之后保安是不是有义务帮忙给报个警。
对于耿女士一家的要求,吴总经理说司法所已经就此事调解过多次,都没调解成功。因为耿女士的家人在小区来闹,派出所方面已经出警了7次,而且还恐吓我说,我走到哪儿,他们就跟到哪儿。对于这样的情况,吴总经理说自己现在就一句话,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走。
就这样事情,相关律师也表示保安把人放进来,和之后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物业公司是没有责任的,不需要承担法律上的责任,但是耿女士和家人还是希望物业方面能够赔偿6万块钱,吴总经理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可以补偿13000块钱。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
说实话这件事,还真的不能怪物业,更不能怪小区保安管理松懈。因为保安是有上去帮助的,奈何一个人无能为力,只能去寻找帮手,结果回来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对于这件事,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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