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发文:出租车禁止使用滴滴等打车软件!

7月5日,山东省德州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处发布德交运政出租函【2018】1号文件,“关于依法查处巡游出租车违规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通知”。

对于擅自使用滴滴等打车软件的,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的出租车驾驶员,罚款 1 万元!

与此同时,德州的运管部门开始对非法网约车进行了严厉打击。

不过在国务院推进巡游车网约化的当下,希望德州市主管部门也能认真思考网约的便与不便,对非法平台要积极、从重打击。

对合法的、符合出租汽车行业利益的例如95128一类的平台也要积极推广。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