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婆婆今年75岁,是一名乳腺癌晚期的患者,病魔缠身的她没有选择放弃,直到今年家里的积蓄所剩无几,心急如焚的她便想着让儿子承担起医药费,可是屡次上门协商均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儿子闭门不见甚至是外出躲避的的态度让她很是心寒。
胡婆婆告诉我们,自己膝下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丈夫早年去世后便独自抚养两个孩子长大,原本以为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可没想到患病之后落得如此下场,女儿还出了七万元治疗费,可儿子得了房子却一分钱不肯出,为此希望讨个说法。
由于儿子易师傅人在外地,我们只得通过电话联系上了他,电话中易师傅告诉我们,房子确实是拿了,但也是应得的,因为这房子是父亲车祸用命换来的,而之所以拒绝出钱给胡婆婆治病,其原因是胡婆婆并不是亲生母亲,而是继母,所以这继母的晚年生活必须由亲生女儿赡养照顾。
原来,这胡婆婆跟易家父亲是二婚夫妻,四十年前胡婆婆丧偶带着女儿嫁给了易家父亲,而易师傅当时已经8岁了,3年之后,这易家父亲车祸去世,而房子就是用其车祸补偿款所建,因此易师傅觉得不赡养是理所当然的事。
最终,在听闻儿子易师傅的表态后,胡婆婆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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